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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买田地 写你的名字

独宠夫郎 不曾阿 7097 2023-12-21 20:00:51

“先把刀片固定在这根小木棍上。”

黎荞一边动手, 一边给陶竹讲解步骤。

陶竹跟前也放着木桶、木棍、刀片、钉子、锤子等工具,听到他这话,陶竹按照他说的, 拿起钉子和锤子,小心翼翼的把刀片固定在小木棍上。

这根木棍将会立在水桶中,成为旋转刀片搅碎食物的支柱。

他动作很小心,很专注。

第一次动手做这么神奇的工具,他比黎荞更想看到成品。

“有了这个, 不仅咱们不用那么累,浅哥儿家也不用那么累了。”他道:“浅哥儿这两天剁肉, 手上都磨出茧子了。”

对于郑浅浅而言, 剁肉就属于重活了,这两日郑家人忙不过来,他就上前搭把手, 虽然没剁多久, 但手心里却是磨出了茧子。

“他的手太娇嫩,的确容易出茧子, 过几日就下去了。就算下不去也没事,茧子也挺好的。”

黎荞道。

在他的意识里,他一直把小哥儿当男人看, 男人手上起茧子, 这多正常的事儿。

“……”

陶竹有些无言:“我是把他当弟弟, 所以有些心疼。换做是你弟弟,你不心疼?”

“不心疼, 换做是我弟弟, 我肯定从小就让他干活, 学各种技能。”

黎荞实话实说。

“……那如果是咱们俩生的哥儿呢?”陶竹有些担忧。

这人喜欢他这种跟男人似的小哥儿, 该不会他将来养孩子也是这种审美吧。

“咱们的也一样。”黎荞听到“咱们俩生的”这几个字时忍不住笑,他抬头看向一旁的陶竹。

油灯下,陶竹的唇微微抿着,正扭头瞧着他,脸上带着担忧和震惊。

他的笑容不由扩大。

“如果是咱们的孩子,甭管是小哥儿还是女儿,我都会自小就让他们干活,学习各种技能。咱们俩不可能一直保护他们,他们终有独自面对这世界的时候。”

“不能时时刻刻保护,却又把他们带到这世上,那咱们最该做的就是教会他们各种知识和技能。这才是真正的负责。”

在这个世界,律法不完善,生产力低下,身为普通小百姓日子艰难。

像是郑屠户那般,随意来个小地主他们家就扛不住了。

但做到高官也不保险,生死还不是人家皇帝一句话的事儿。

当然,皇帝也不是彻底就无忧了,朝代更替并不是新鲜事。

至于他上辈子,本以为好歹可以混个衣食无忧,结果末世来了。

所以,哪里都不是百分百安全,唯有一身技能,才最能让他安心。

陶竹:“……”

这一番说辞,逻辑上没有问题。

但关键是以这人的经历而言,不该有这一番感慨吧?

“你是觉得公婆从前太溺爱你了吗?”他忍不住问。

溺爱到不负责,这几个字没有他没有直接说出来。

“我只是觉得他们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却没能享福,实在是对不住他们。”

“所以咱们要记住这个教训,真正的爱孩子,是给他一身可以打破一切困境的能力。”

黎荞认真道。

他的竹哥儿有些敏感啊,得找补回来。

陶竹:“……”

行叭。

虽然依旧有些怪,但勉强也说得通。

不过若是小哥儿和姑娘天天干活学这个学那个,到时候被晒黑了,手粗糙了,就不好寻婆家了。

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遇他经历的那些。

不过,想到自己眉心那淡淡的痣和夜夜努力却毫无动静的肚子,算了,此时说这些太早,孩子一点儿影儿都没有。

他转了话题:“说起来,浅哥儿说今后他不买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了,他要买田地。”

“买田地?”黎荞诧异,乐得转了话题:“他买田地干什么?”

“他说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不保值,若是家里生意没了,这些东西也跟着成了废品。还不如买田地,就跟村长家那样,平日里可以种庄稼,遇见难事了,也能拿去卖钱。”

陶竹解释。

“浅哥儿经此一遭,的确长大了不少。”

“可不是。所以我想着,要不咱们先不盖房子了,咱们先买地?田地是最保值的东西了,这时候买地,还能种一茬红薯、玉米。”

陶竹道。

“你也被吓着啦?”黎荞赶紧给他算账:“盖房子用不了多少钱,咱们半个月就能攒出来。等盖房子的钱够了,咱们就买地。”

“可时间不等人,半个月后就真的太晚了。咱们种点红薯玉米,吃的时候就不用买了。”

虽然说红薯玉米是杂粮,价格比面粉便宜很多,但总得花钱不是。

而且,他家的人,饭量都大。

他身为小哥儿,饭量和男人的一样。

黎荞和黎大山更是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像是面条,他们一家子敞开肚子吃,一顿能吃掉二十斤。

当然,湿面条因为掺了水会比面粉沉。但若是加上吃的馒头饼子,那他家一天吃掉二十斤面粉轻轻松松。

一斤面粉,若是向乡亲们购买,价格比县城的便宜些,七八文钱一斤,二十斤就是一百五十文左右。

若是再加上每天都有的肉和鸡蛋,那一天光是吃饭就要吃掉二百文。

当然,他不是舍不得,他自己吃的也很开心。

但买面粉这个行径,在乡下来说,太奢侈了,真的太奢侈了。

若是吃自家田里种的小麦,那肯定比花钱买旁人的省钱。

“我看,你就是被浅哥儿家的事儿吓着了。”

黎荞说着,搬着小板凳挪到了陶竹身旁,与他紧挨着,也握住了他的手。

“别怕,咱们的点心是独一份的,别人挤不垮。”

陶竹:“……”

好吧,他抿紧了唇,身子靠在了黎荞身上:“那天咱们得罪了那个赵掌柜。”

和想搞死郑家生意的小地主相比,人家赵掌柜怕是要厉害百倍,毕竟醉仙居做的是富贵人的生意。

郑家几十年的生意都扛不住小地主的低价竞争,更何况是他家的点心呢。

“所以我就想着,趁着咱们每日能挣不少钱赶紧买田地。盖房子的话,咱们盖的再好,在乡下也卖不出去,可田地不一样。”

“行,听你的,咱们先买田地。”黎荞点头,果真如此,竹哥儿被郑家的事给吓着了。

只要能让竹哥儿安心,那竹哥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过,他又道:“你放心,再不济我也能去捉鱼,卖鱼的话,一日也能挣不少钱。”

“而且,咱们也可以去县城门口卖点心,那里人挺多的,咱们的点心成本低,把价格降低一些,生意肯定不错。”

这也是他当初的设想。

之所以决定做点心生意,是因为这个不需要带太多的物件,随时停随时走。

那时候他想着,等他和陶竹成亲了,两个人每天背着背篓去县城门口卖点心,以城门口的客流量,生意肯定能做下去。

他还记得那个买沙琪玛的烧饼大婶。

“我之前不是教你做了好几种点心么?就算眼下这几样点心被人模仿了去也没事,咱们可以卖新点心。就像是桃酥,王掌柜一家子至今都很喜欢。”

……

陶竹听着黎荞这一条又一条的出路,心里头藏了几日的不安,一点点消了下去。

郑家是只能卖肉,花样少,所以才被挤兑得生意做不下去。

但这个人花样多,脑子好,一样又一样,赵掌柜想把他们家挤兑的没有生路,那根本不可能。

而且,实在不行,还有他。

他不是废物,他能做好多活,他什么苦都能吃。

从前他能一个人干全家的活儿养一家子,现在肯定也能养这人。

从前什么都没有的苦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只要和这个人在一起,哪怕是讨饭都比从前强。

“那咱们快点做这个绞肉器吧。”他坐直了身子看向黎荞,语调轻松了很多。

黎荞望着他水润又盛着光的眸子,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的唇:“现在太晚了,黑灯瞎火的看不清,咱们玩点儿其他的。”

玩点儿其他的。

陶竹只挣扎了一秒钟,便绷不住嘴角的笑:“好。”

绞肉器先放一边,什么都比不上眼前这人。

于是,绞肉器被搁置,进度为零,两个人一整晚都忙着交流感情,等翌日黎大山过来拍门时,折腾到深夜的两人还未醒呢。

黎大山见两人眼睛里都挂着红血丝,以为他们昨晚是在熬夜研究绞肉器,瞧着厨房里那一堆零件,他一脸关切的道:“小叔,你和竹叔不用那么卖力气,该睡觉就睡觉,从前没有绞肉器不照旧做生意嘛。”

陶竹:“……”

他垂着眸子,不吭声。

黎荞一脸严肃:“你说的对,不能因为这个耽误睡觉,这样吧,今天你来帮忙,咱们三个一起研究,肯定会快一些。”

“没问题!”黎大山点头。

人多力量大,他能帮上不少忙呢!

陶竹见状,视线转回到黎荞身上,黎荞正瞧着他,见他望过来,还对着他眨了眨眼,一脸忽悠成功的得意。

“……”

算了,趁着现在还能忽悠赶紧忽悠,不然等黎大山成亲了,那就忽悠不住了。

他听王桂花说了,自打村人知道她家开始做麦芽糖生意,几乎每天都有人登门说媒。

不仅仅是黎大山,连年纪最小的黎小兰都被人惦记上了。

不过,黎春桃还是没动静。

眼下村里人似乎都信了赵二妞是遭了天谴,对黎春桃的态度改了很多。

但依旧没有好人家登门提亲。

黎家这几个孩子里,最迫切的是黎春桃,都十七岁了,黎大山才十六呢。

早饭之后,黎荞去找了庄丰收,他想要买田地。

目前三柳村没听说谁家要卖田地,因此,黎荞只能买朝廷的荒地。

之前盛朝刚建立时,因为人口少,所以每个人分到的田地比较多,而且还有不少属于朝廷的荒地。

这部分荒地和陶竹开垦的位于树林里的那几亩地不一样,陶家的那几亩地之前不是耕地,不适合种庄稼。

但朝廷的这部分荒地在前朝时本就是耕地,但因为前朝末年战乱死了太多人,盛朝建立之后,因为人口太少,所以这部分田地无人耕种了。

这部分荒地朝廷允许私人购买,当然,是限购的,普通小百姓的话,想要购买这些荒地,一个人最多只能买五十亩。

当然,这是律法的统一规定。

每个地方的地形不一样,像是山多的地方,根本没那么多可以耕种的荒地。

三柳村本就靠着山,而且,这些年盛朝社会稳定,人口越来越多,新出生的人到了一定年纪朝廷就会给其分配田地,所以这部分荒地越来越少,黎荞不知道三柳村或者是附近的村子还有没有这种荒地。

若是没有,那就只能买私人的田地。

到了庄家,庄丰收听了黎荞的来意,直接摇头:“咱们村还有几亩荒地,但这几亩地零零散散不在一块,位置也不好,没有水源,灌溉太费力气。”

“那算了。”

一听这话,黎荞立马摇头。

此时灌溉全靠人力,若是没有水源,那可太费力气了。

他想买那种靠近小河的田地。

“我记得朱家村好似还有些荒地,咱们去问问。”庄丰收又道。

朱家村在三柳村南边,两个村子挨着,走路的话,差不多有两刻钟。

朱家村是个小村子,人少,应该还留有一些荒地。

于是,黎荞和庄丰收赶着牛车去了朱家村。

朱家村只有二十多户人家,大部分人都姓朱,村长也姓朱,是一个中年人,他听了庄丰收的话,看向黎荞的眼神亮了。

他知道黎荞!

这就是那位带着同村乡亲一起挣钱的后生?

看模样怪出众的,果然和他这种泥腿子不一样。

他笑呵呵的点头:“庄叔,的确还留有一些荒地,大概有一百二十亩,不知道黎小哥要买多少?”

“请问都是几等田,每等田的价格是多少?”黎荞笑眯眯的问。

盛朝的田地,分为四等,每等的价格不一样。

“其中十亩是特等田,紧挨着那条小河,好灌溉,土壤肥沃,打的粮食多,种小麦的话亩产量最起码是三百五十斤。一亩地的价格是四十两。”

“还有五十亩是上等田,位于特等田后边,灌溉也算方便,一亩地的价格是三十两。”

“余下的就是中等田和下等田了,中等田一亩是二十三两,下等田一亩地是十八两。”

朱村长介绍的很详细。

他口中的小河,指的是从三柳村经过的那条小河。

若是紧挨着小河,那灌溉的确很便利。

但价格实在是令人心碎,一亩地竟然要四十两。

黎荞手里的现银才三十两!

但这是朝廷定的统一价格,不是朱村长决定的,也不能砍价。

“我得回去和我夫郎商量一下。”黎荞只能这般道。

“应该的,买地是大事,是得商量商量。”朱村长很理解。

于是,黎荞和庄丰收赶着牛车回村。

“你要是银钱不够,我可以借给你点儿,现在买的话,还可以种一季庄稼。若是再晚,那只能等秋天种冬小麦了。”

坐在车辕上,庄丰收对黎荞道。

“谢谢村长,但我得回去和竹哥儿商量一下。”黎荞先谢过庄丰收的好意。

回到家,黎荞径直进了厨房。

“瞧这一头汗,快去洗把脸。”

陶竹瞧向他,放下手里专门用来炸东西的长筷子,然后走到桌子前,把放在水盆里的陶罐拎了起来。

这水盆里是黎荞拿硝石做的冰块,陶罐里盛着的是酸梅汤,他给黎荞倒了一碗冰镇酸梅汤。

黎荞摆了摆手:“不洗脸了。”

他端起酸梅汤,一饮而尽。

陶竹见状,拿自己的袖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道:“别喝的那么急,对身子不好。”

“没事儿,我又不生孩子,喝冰的完全没问题。”黎荞笑眯眯的道。

陶竹无奈摇头:“咱们出去,厨房太热了。”

坐到了棚子旁被绿树叶遮盖的架子下,黎荞端着碗冰冰凉凉的酸梅汤,一边慢悠悠的喝,一边把朱家村的田地情况说了。

“我觉得应该买特等田,就挨着小河,以后不用为浇水发愁了。”

“可咱们的银子不够,而且,特等田才十亩,依我看,不如买上等田。”

陶竹想了想,觉得买上等田比较合适。

也靠近小河,浇水是辛苦了些,但到时候他和黎荞肯定不会亲自耕种。

反正是雇短工耕种,那么挨不挨着小河都无妨。

“我从书上看到过一种灌溉工具,叫龙骨车,如果有这个的话,可以很轻松的灌溉田地。”

黎荞还惦记着这一茬。

在末世时,他这个水系异能者,在灌溉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经常会被请去灌溉庄稼。

他灌溉庄稼靠水异能。

普通人没有异能,靠机器,但机器需要用电,需要用柴油机油这些,所以,如同麦镰那般,龙骨水车、筒车这些古老的灌溉工具又被人制造了出来。

他对这些工具很感兴趣。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水系异能者,哪怕他是个普通人,他也对这种灌溉工具很感兴趣,感觉像是大玩具一般,他可以站在旁边看一个小时都不会腻的。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他知道怎么制造这些古老的灌溉工具。

今日一听说那十亩特等田紧挨着小河,他的手顿时蠢蠢欲动。

他想搞个龙骨水车出来。

“龙骨车?”陶竹诧异。

一旁推着石磨磨糯米粉的黎大山也看了过来,啥是龙骨车?

于是,黎荞便进屋子拿了纸笔,将龙骨水车的模样画了出来,还讲述了它的工作原理。

陶竹和黎大山听的一愣一愣的,还有这么神奇的工具啊。

他们是第一次听说。

“这个真的能做出来?”陶竹指着桌子上的纸道。

“摸索一下,八成能做出来。”黎荞点头。

他上辈子不仅亲自制作过大型的,他还做过模型摆桌子上玩。

“那就买特等田好了。”

陶竹瞧着他亮晶晶的眸子,改了主意:“银钱不够,那咱们就攒几日,先买一亩,红薯高产,只种一亩也够咱们吃到明年了。”

“竹哥儿你真好!”

黎荞闻言一脸感动,不由握住了陶竹的手,为了满足他这小小的爱好,竹哥儿同意他这不合理的提议。

陶竹轻笑:“你开心就好。”

黎大山:“……”

他看的挠头。

不是,买田地这种大事中的大事,仅仅凭着开心就决定了?

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而且,他小叔和竹叔真是不把他当外人啊。

瞧着桌子上握在一起的一大一小的两只手,他眼底闪过羡慕,他是不是也该找个觉得他开心就好的夫郎了?

这般想着,他又回去继续磨糯米粉。

黎荞此时可没空管这位大侄子的想法,他脑子里全是竹哥儿带着笑的脸。

当然,还有竹哥儿以他为重的心。

家里就这么点银子,他想买特等田完全是在胡闹,可竹哥儿只因为他喜欢,所以就同意了。

他开口道:“村长说如果银子不够,可以找他借。”

“你想借多少?”陶竹问。

“我想把十亩全买下来!”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的圆溜溜。

黎荞立马笑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我改了主意,咱们买上等田。”

“……为什么?”

陶竹惊讶。

“上等田实用。至于特等田,反正又不会跑,等以后咱们银子多了再买。”

“可是你想要做那个龙骨水车。”陶竹下巴朝着桌子上的图纸点了点。

“但龙骨水车还没影呢,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做出来。”

为防止周围人起疑心,这么大件的工具,他肯定要“摸索”上一两个月,走走歪路,苦恼皱眉一番,才能把成品搞出来。

而且,他一个人做龙骨车的快乐,肯定比不上和竹哥儿两个人一起洗澡的快乐。

“和龙骨水车比起来,我更想买田地,盖房子。”

“你不想盖房子么?”

黎荞说着,另外一手也覆盖在了他与竹哥儿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上,然后,他大拇指在竹哥儿掌心轻轻挠了两下。

陶竹:“……”

掌心的痒意,一路痒到了心底,他嘴角下意识就要翘起来。

但此时黎大山还在呢!

他毫无威慑力的瞪了黎荞一眼:“行,把龙骨车做出来之后咱们再考虑买特等田,现在咱们买上等田。以现在的收入来说,差不多能在种小麦前买个十多亩。十多亩上等田打的粮食应该够咱们自家吃。”

现在一天就能挣七两银子,一亩上等田是三十两,十多亩就是四五百两,若无意外,在种小麦前一定可以拿下。

“好,咱们就买上等田。”黎荞道。

于是这件事就定下了。

不过,若是专注于买地,那盖房子就得往后推迟了。

“竹哥儿,要不咱们卖个方子吧?这样买地和盖房子就能同步进行了。房子也挺重要。”

“不卖。”

陶竹立马摇头:“卖方子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的。”

虽然这些点心可能会被人琢磨出来,但他还是不想卖。

王掌柜不打方子的主意,没提过买方子的事儿,看王掌柜的行事,想来是不会买方子的。

望月楼的厨子有限,做不了那么多花样,不如这样从他们和郑屠户这边进货。

至于赵掌柜,他不想卖给此人。

卖给其他人的话,万一这点心方子很快被另外一人模仿出来了,那这不是在坑人么。

“盖房子可以往后推一推,现在的房子能住人,而且,到了冬天。”

陶竹视线往黎大山那边瞄了一眼。

见黎大山正专心推磨,一脸沉思,他轻轻咳了一下,往黎荞跟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道:“冬天可以用浴桶,咱们一起洗。”

浴桶也能洗鸳鸯浴嘛,虽然不如淋浴方便,但麻烦就麻烦些呗,反正都是和这人一起。

黎荞:“……”

他瞧着陶竹红的快要滴血的耳垂和亮亮的水眸,忍不住感叹,他的竹哥儿胆子真的越来越大了。

大白天的,黎大山还在,竟然敢和他说这个了。

“好,听你的。”他忍着笑,大拇指又在陶竹的掌心挠了挠:“我得进屋把身上的这个长袍换下来,昨日洗的衣服是你收的,你把我那套蓝色短打放哪里了?”

“我进屋给你找。”陶竹秒懂,他说着站起身来。

黎荞也站起身,两个人牵着手进了屋子。

等再出来时,两个人的脸颊都有些红,唇也湿润,蒙着一层水意。

两个人对视一眼,又忍不住笑,但还要干活,于是一个进厨房忙活,一个进了棚子。

又要买地又要盖房子,得好好干活,多挣些钱!

买卖田地需要去衙门走一趟,一手交钱,一手拿地契,流程有些麻烦。

所以黎荞和陶竹商议了一番,找庄丰收借了六十两银子,再加上他家的三十两,这样可以先买三亩上等田。

此时还能再种一季红薯和玉米,先买三亩上等田把红薯玉米种上再说。

于是,黎荞又要去县城了。

这一去就得一日,要耽搁不少活儿,所以,夫夫两人商议了一下,决定教黎大山做沙琪玛和大嘛花。

只靠着他们两人掌握核心技术,每日能做的点心实在是有限,而且还会把两人的所有时间都绑在点心上,想做个其他事,那就得加班加点挤占睡觉的时间。

所以,是时候让第三人也掌握核心技术了。

黎大山这孩子的确不够机灵,但够老实够勤快,所以黎荞和陶竹就让他参与了进来。

当然,干的活儿多了,工钱也得提高。

从前一日只干杂活就是三十文,现在从早忙到晚,工钱自然得翻一下,由三十五文变成六十文。

黎大山没想到黎荞竟然愿意把沙琪玛和麻花的做法教给他,更没想到又把工钱提高了那么多!

做点心,这个他可以。

但提高工钱,这个不可以。

让他做点心,这是信任他,他很高兴。

但工钱就真的不必了,他天天在他小叔这里吃好喝好,光是饭钱他每天就霍霍不少。

他一直觉得他干的活儿不配那么高的工钱和饭菜,现在能多干点活,让他的价值配得上工钱和饭菜,他终于心安了。

所以,真不用给他提高工钱,不仅他不同意,他爹娘也不会同意。

对于黎大山的话,黎荞自然是驳回。

干多少活儿就该拿多少工钱,再说了,这是他开给自己大侄子的工钱,他大哥大嫂管不着。

黎大山完全不是黎荞的对手,不用费什么嘴皮子,黎荞三言两语就敲定了此事。

黎大山:“……”

小叔给的真是太多了,唯有勤快才可以回报。

于是,黎荞去了县城一日,一直到天黑才回来,他不仅带回来了一张田契,还有红薯秧苗和玉米种子。

“喏,竹哥儿,你收好,这可是九十两银子。”

黎荞坐在架子下,一边喝酸梅汤一边把田契递给陶竹。

陶竹接了过去,借着油灯那豆粒般的火光仔细打量,他已经认识不少字了,虽然看书依旧困难,但现在凡是碰到文字,他都会仔细瞅瞅。

但很快,他抬头看向黎荞,脸上全是震惊:“这上面怎么写着我的名字?”

虽然光线不明亮,但他没看错,这田契上明晃晃的陶竹两个字,就在县太爷的官印下,而黎荞这两个字,却是整张纸都寻不着!

“因为我想写你的名字,你自从嫁给我就开始还债,如今又是欠了债,我给你的太少了。”

黎荞放下碗,神色认真的道。

“……”

陶竹盯着他看了几秒,眼眶慢慢红了。

这个人明明给了他那么多,把他黄连汁里拉到了蜜糖罐里,可依旧觉得亏欠他。

哪有亏欠。

一点儿都没有。

这人好得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对他更好了。

他低头,声音闷闷的道:“我知道你待我的心意。可你不是说了,咱们钱箱子里的每一文钱都是咱们一起挣的,现在你只写我的名字,这是什么道理?”

“以后不许这样了。”

黎荞听得这话,不由搬着小板凳挪到他身边,然后伸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

低头去瞧他的脸,见他眸子里的水珠快要落下来了,不由抱紧了他:“傻子,这田契里有六十两都是欠债,是需要你还的。”

“我拿这个让你开心感动,若是换旁人,肯定会觉得我狡猾,会觉得我是诡计多端的穷男人。”

“所以旁人不是你的夫郎。”

陶竹吸了吸鼻子,也伸出手抱住了他。

黎荞:“……”

他忍不住笑:“对,只有你是我夫郎。”

这是他找了两辈子才找到的伴侣。

这般想着,他低头去亲怀中人的脸,虽然傻,但傻得他好喜欢,得好好亲亲。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了点,明天尽量早点儿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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