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见到这个女人了, 张玉。
重庆是座朦胧如旧日的城市,栉比鳞次的城市结构很容易让人在其中迷乱,一不留神就会觉得被抛弃在二十世纪。
据说重庆每一年平均有104天都是雾天。于是它是全球六大雾都之一——又一个和旧金山的共同点。真要比较起来, 这两者实在太过相似, 都是山城, 雾城,一样复杂。
但重庆的夏天比旧金山更热更潮湿, 更像一座被建筑包抄起来的森林。
来之前我在飞机上做了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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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是加州那些事情。好似无名指那道疤带给我的后遗症真的很严重, 以至于我错把加州梦当作唯一的治疗药物, 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戒断。
醒来之后飞机落了地,我有一瞬间恍然,以为自己还在洛杉矶到旧金山的返程路。
我在这个时候开始觉得重庆和旧金山很像。大概别人听了只会觉得我白日说梦。
总之我带上新买的富士相机,和无名指上一道崭新的疤,来重庆看一个以飞鸟为主题的雕塑展。
雕塑展主题写得很特别:鸟每天都在飞, 它永远不会死。
好吧,其实老套到掉牙了。
它简直吸引不了任何人。而我因为这句宣传语来了重庆。
并且因为它的普通而感到失望。整个展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那些飞鸟什么颜色都有, 蓝的黄的黑的白的,但看上去十分不生动, 被拢在那些或光亮或晦涩的灯光下, 是死的, 没有灵魂的。
甚至没有一只是红色的。
我只好携带着失望离开。但我很快就迷路了。来过重庆这座城市的人应该都知道, 在这里迷路是像喝白开水一样简单的事。甚至我出机场后打的第一辆车,出租车司机就和我说“cong庆嘛, 咋子可能不迷路嘛”。
一语中的, cong庆嘛。
我不知道人过了二十岁之后,是不是真的会发生巨大的改变。总之我还是像二十岁之前过的那几天一样, 温吞新鲜地接受了这件事。
我开始拿着相机漫无目的地走。
富士相机总有种独特的色调,此时此刻也将重庆氤氲出一种独有的胶片颗粒感,像被罩在一片旧雾中。
跑下一层很高很高的楼梯,我看到了一条原汁原味的老街,将拆未拆的住宅区墙面布满涂鸦,是莫奈《查令十字桥》中的其中一幅。一条旧街的大型墙绘是一幅如此徜恍的世界名画,似乎比那个飞鸟展要有趣得多。
我几乎将眼皮贴近相机取景器,镜头缓慢对焦,青蓝调的查令十字桥笔触朦胧,色彩鲜亮,有一个很小很迷离的人坐在桥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同时也坐在我的镜头里。
是一个女人。
我推进镜头,女人头发是金色的,比我更浅一点,穿一件版型很飘很薄的米白衬衫,似乎光着腿,手里夹一根正燃烧的烟,烟灰延得有点长。
她坐在查令十字桥下,头发飘着,微仰着的脖颈很白,像被嵌进这幅画里。
一阵大风刮过,烟灰吹荡下来,薄雾飘扰,火星被吹亮,女人在微弱艳红中看向镜头。
咔嚓——
构图好干净,我拍到了她的脸。
她也看清了我的脸,应该。在我看清她的之前。
这一秒钟好似比神舟十四号向太空发射之前的倒数一秒还要漫长。可实际上没有,它只是86400秒钟里很普通的一秒。大概是昨天的这个时候我刚刚抵达重庆。
此时应该响起一首十分动人的音乐。但也没有那么浪漫。
于是我只是在嘈杂的车流人流声中,慢慢踱步过去,走了有五六分钟左右,不知道她在这期间有没有一直看着我走过去。
走到之后很随便地坐在查令十字桥下,在她身边仅隔五公分的位置,能闻得到她身上有些发甜的烟味,和自由之水的香味。
我把自己刚拍下的那一张照片拿给她看,从未想过和她再见面的第一句话就讲,
“好看吧?”
她很自然地接过相机去看,一张照片看了大概有两三分钟那么长。足以将里面这条街的所有店面名字都抄写下来,期间什么话都没有和我说。
把相机还给我之后,她轻轻拍我的后脑勺,接我的话,
“这张照片里没有你。”
她还是不讲自己好不好看。我们的对话好不做作,自然得好像从未说过再见。虽然车祸之后我们的确没有道过别,也没有说过“再见”二字。
可电光火石间,我还是很游离地想到在很多俗套的电影桥段里,像这样的情况应该同对方讲一句“好久不见”。
我错过了时机。
于是只能看着她的金色头发,有些干巴巴地讲,“你染头发了?”
她淡淡地“嗯”了一声。夹在手指间的烟已经被风完全吸掉了,烫到她的手指。她缩了一下,但表情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你的烟都被风抢走去吸掉了。”我提醒她。@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她笑出声,将那根短细的烟掐灭,将放在马路牙子上的一顶黑色冷帽拿起来,拍了拍灰,很没有形象地盖在自己的金色头发上。
盖住半个耳朵,嘴唇被衬托得愈发红了,让我很没有由来地想起我和她的第二个吻。而她突然站起来,高挑的影子拢在我头顶,笔直白皙的腿下是一双裹住半截小腿的黑靴。
低头看我,很没有由来地朝我讲,
“我最近很喜欢吃这附近一家的麻辣烫,请你去吃麻辣烫吧。”
恰好我没有吃晚饭。
恰好我也像她一般做事没有由来。
我拎着相机想要站起来,但我其实不太擅长亚洲蹲,即便我刚刚是坐着的,可直接坐起来的姿势大概和亚洲蹲的困难程度有得一拼。所以我起来的时候还是一个踉跄。
没能站起来,像跃龙门失败的鲤鱼变成了乌龟,面朝天头朝地,摔得很狼狈。
不久之前下过雨,马路牙子还有些微微发润,后脑勺隔着头发贴上去,能贴见汽车尾气、柏油路和雨水的气息。
有些凉,有些糙。像和地球背对背拥抱,因为此时是黑夜。
我听见她笑,笑声像一场只淋在我耳朵里的潮湿细雨。
其实我在这一瞬间也很想笑。
但我觉得不能自己来嘲笑自己,于是捂着脸,从手指缝隙里看乌黑的天,很坦然地说一句,
“好丢脸啊。”
一个人承认自己丢脸的时候,就不会再那么丢脸了。
我坚信并且一直遵守这个准则。然后又很小声地重复了一遍,
“我好丢脸啊。”
仿佛重复一遍真的能好受一点。但这个女人还是在笑我,笑得飘飘悠悠的。我不肯起来,想等她笑完了再起来。
于是一只手挡着脸,另一只手把相机往上伸,
“帮我拿着!”
很不客气的语气。因为她一直在笑我,还一直都笑到没停了。
她用一只手将相机接过去,温凉手指擦过我的指节,类似一片羽毛,蹭得那一处皮肤里的骨头都在痒。
相机被拿走了。
我举着的手被握住,在手腕附近的位置,女人掌心温热,手指很细很长,松松垮垮地掐住我的腕心,似是想要拉我起来,又似是只在玩我的手腕,摸不准是什么目的。
于是我庆幸有一只手在挡脸。
不然此时此刻的表情大概会让女人看出来我很喜欢这样的接触。
虽然我确实也不自觉地在笑就是了。
不过就算挡住了我的表情,也挡不住女人的脸。她透过恍惚的指缝看我,轮廓模糊不清,一双眼睛却始终注视着我。
偏浅的金色头发垂落下来,似一场旧金山的梦。她握紧我的手腕,哄小孩的语气,
“好了,快起来吧,地上凉。”
我不讲话。她又很配合地蹲下来,感觉是很标准的很没有形象的亚洲蹲姿势。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嘲笑,我没有怀疑。
她蹲在我头顶,倒着看我。
眼睛在我的嘴巴上,嘴唇在我的眼睛里,头发落在我的睫毛上。
像一个颠倒的镜面。
好怪啊,这两个人。要是有其他人路过,看到我们,肯定要这样想。
以至于我毫无根据地提起一件事,“这个角度看我们两个长得还挺像的,都有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这只能证明我们都是人类。
而她用这样的姿势盯了我很久很久,她终于叹一口气,很轻,被我的眼睛吸进去。
然后拍拍我的脑门,眼梢的笑很轻地落到我的嘴唇上,快要被我吞进去,
“这么巧啊,请你吃麻辣烫啊。”
我大概笑得连自己的眼睛都找不着了,但还是能找到她的。甚至很顺从地被她拉了起来,跟着她离开头顶的查令十字桥,拐到一条更狭窄的街,染了一身蒸腾的烟火气和火锅气,掀开布帘,走进一个热火朝天的麻辣烫店。
原来她最近喜欢吃的麻辣烫,只是清汤煮几片菠菜娃娃菜木耳西兰花肥牛,再在一碗醋里加一点辣油当蘸碟。
而我始终坚信来一座城市就要体会这座城市的特色,所以我点了微微辣。
够了,起码汤还是红的。我这样安抚自己。然后又问她,
“听说吃麻辣烫可以减肥?”
她正慢条斯理地夹起一片西兰花,蘸了点醋,听了这话掀起眼皮看我,仔细端详,然后回答,
“你已经很瘦了。”
“我妈也这样说。”我被微辣辣得嘴巴有些烫,说话还有些含糊,
“她说我瘦了好多。”
特别是从洛杉矶回去之后——我没有把这句话讲出来,直觉现在不是一个好的时机。
聊起过去总是令人尴尬的。不管那是怎样的过去,总和现在不太适配。
不过就算我没有提起,她似乎也从这句话中感受到了什么,抬起眼盯了我好久,久到麻辣烫店里的热气被几个来来去去的人带走了。
才缓缓地说,“你的伤都好了吗?”
“好了。”
不知为何,明明加州梦在我心中挥之不去。如今再和她面对面提起加州那些事,却觉得好遥远,仿佛只是一场我们一起做过的梦。如今梦醒了再遇见,已经是两个不同的人。
我咬了一个撒尿牛丸,有些局促地攥紧筷子,隐去自己无名指上那一道疤,只问她,
“那你呢?”
我觉得她那个时候受了很严重的伤。但我猜她不太愿意同我讲。
如我所料。
她对我给出的答案点点头,对我提出的问题却十分不在意,
“不算严重,没过几天就好了。”
好像时间转到八月份,六月份留的那些血就都变成了假的。
我不知道说些什么。于是只是很温吞地点一下头,过程中再没有其他的话。
其实有一点失落。
再同她讲起加州,我迟缓地感觉到,她和加州一号公路的她不太一样了,没有那么洒脱浓烈,整个人看上去很单薄。甚至刚刚我第一眼看到在马路边上坐着的她,在我朝她走过去的五六分钟里,我都有些恍惚,以为我像那种老套的电视剧情节里演的那样,将路过的每一个人都认作是我的女主角。
幸好不是幻觉。
我走到她面前,她还是她,染过头发,换了穿着风格,瘦了,比六月份的时候看上去肤色更白,有些颓郁,手里却还是那根便宜的红酒爆珠烟。
虽然某种程度上还是很吸引我,虽然在她看来,我可能也跟在六月份时的不太一样……但在聊过几句后我突然没有什么话可以和她讲。
仔细想想,应该是因为我没想过我们会再见面,也早已经说过道别语。
而现在,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某种戏剧情结在作怪。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旅途中结识……
所以旅途结束后注定无法延续那时的轰轰烈烈,只能是之前这样不欢而散的结局吗?
可两个人不说话,只面对面吃饭的感觉也很好。
胡思乱想间。
她吃了几口就再吃不下,把筷子放下。我看她点的那么一点点菜都没吃完,愣愣地问,
“这不是你最近很喜欢吃的麻辣烫吗?不多吃一点?”
她懒懒地撑着脸,看我,“其实也不是很喜欢吃,我没有太喜欢太讨厌的食物。”
我对此表示理解。
也很突兀地想起——我曾经在加州和她说过一句话,我说我喜欢吃汉堡,请你吃汉堡吧。
所以到了重庆,她才对我这样讲吗?所以她也想请我她喜欢吃的食物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但我觉得这一刻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心肺之间蔓延开来,让我觉得开心,并且讨回了熟悉感。
这时她的目光瞥到我放在一旁的相机,问我,“你来重庆拍照的吗?”
“不是。”我说,“我来看一个展。”
没有说是飞鸟主题的展,而是很大方地邀请她看我拍的照片,
“当然也拍了很多照片,我觉得都挺漂亮的,你可以看一看。”
“这是个很漂亮的城市。”趁她低眼看照片的间隙,我补充。
然后她又自然地接话,“你喜欢让漂亮的东西一直漂亮下去。”
摇了摇手中的相机,盯着她笑,“这也是一种维持的方式?”
原来她还记得,记得我说过的话。我弯起了眼,之前那些静默的、局促的、失落的时间已经过去。
好像两个新的人,也可以记得旧的事,然后重新交朋友。
“对。”我笑得眼睛眯起来,眯着眼看拥挤繁杂的麻辣烫店,她的存在感特别突兀。一时忍不住,我又讲,
“而且我是学雕塑的,这应该也算吧?”
她也笑了,放下还亮着的相机,那上面有一张相片,是我在七月份拍下的金门大桥。
七月份,从洛杉矶再到旧金山的返程路很漫长,我不顾妈妈的反对,坚持要再租一辆车自己开回去。
然后我一路向前奔驰。
在一天傍晚到了金门大桥,旧金山的最北端,跨过去,前方就不再是加州一号公路。
我在那里停了很久很久,甚至有想过,如果我和她一起返程,是不是两个人都会来到这里,靠在车边同看一场日落。
于是此时此刻,她会出现在这张金门大桥的照片里,藏在我的相机里。
不过世上从不少阴差阳错。
七月份我没有跨越金门大桥,照片里没有她。八月份我跨越了重庆的查令十字桥,还是将她装到了我的相机里。
而她如今再次坐在我面前,对我笑,“我是开理发店的。”
很像一场剖白的开始。但怎么说我也不信她是开理发店的。
特别是在这之后,她指了指麻辣烫店外的那家店,“就是那家店。”
我往后看。
隔着氤氲的雾气,马路上杂乱的脚步,一层模糊不清的玻璃,我看到对面果真有一家理发店,卷闸门半拉着,玻璃门上用红色胶带贴了一个“玉”字,两旁的旋转灯也已经关了,很旧很老的一家店。
我不信真是她开的。
再回过头来,我看到她还在看着我,眼底的好笑不是很能藏得住。
于是我知道她在骗我,并且是很拙劣地在骗我。
我很配合地被她骗,用筷子夹一片自己碗里的海带给她,海带真的很辣很能吸油。我现在嘴巴麻得那么厉害都是它害的。
又望着她,很坦诚地说一件事,“我今年二十岁。”
她看了我一会,重新拿起筷子,吃我给她的海带,慢悠悠地吃完了,才给我夹她碗里的木耳,看着我说,
“我二十四岁。”
我不爱吃木耳,这种菌类食品介于我完全不能接受和我非常喜欢之间,我每次吃麻辣烫都不会点它,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它没有任何存在感。
但我还是乖巧吃下了,再夹一块玉米给她,“我六月二十一日生日。”
她不动声色地皱了一下眉。玉米是非常难处理的食物,想必在陌生人面前吃的话会很没有形象。
我有些幸灾乐祸。
想看她到底吃不吃,但又不太忍心,正想给她换成平菇。在这之前,她先做出决定,咬了一口玉米。
有点狼狈,但还是很漂亮。
我撑着脸笑,看她吃。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看到我们在玩这样的游戏,肯定会觉得很幼稚很亲密。
谁会想到我们一个小时之前才见到面呢?
吃完之后,她擦了擦嘴,嘴唇变得有些红了,应该也是吃不了太辣。
“我也六月二十一日生日。”
这件事让我很讶异。我注视着她的眼睛,试图在其中找寻到在开我玩笑的意味。
可是没有,她始终很冷静地注视着我,我知晓她真的和我同一天生日。我虽然讶异,却还是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
“好巧。”
我说,并且想到我没有送她生日礼物,而她用她的火机抵押,送了我一件泳衣。
我是不是得送一件礼物给她?在离开重庆之前。毕竟二十四岁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生日。而且和我在同一天。
北半球最漫长的一个白昼,是我们两个的生日。我很满意这样的巧合。
“是啊,好巧。”她说。
游戏继续。我们碗里的土豆藕片菠菜肥牛面筋豆皮蛋饺,一一被交换了口味。
我也从中获知了许多她的信息。
之前在加州读管理学硕士,去年刚刚毕业,英文名叫Zoe,六月份回国才来到重庆,目前正在学游泳,刚刚点烟其实没有抽,因为最近想尝试戒烟,可能也是因为戒烟所以胃口不太好……
一个轮廓清晰的人逐渐出现在我眼前,但又不是太明确,这反而让我生起更多的新鲜感,只剩下那家理发店是否真的是她的这件事还存疑——
一个在国外读管理学硕士的人会学到正宗的理发技术吗?我不是很相信。
低头看桌面,木桌上盖了一面红白小细格桌布,两碗麻辣烫,一碗微辣,一碗清汤都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果真同人分享的食物才最美味。
两个人玩这样的游戏也会很开心。我开始觉得木耳也很好吃。
这个时候,其实两个人都吃得很撑了,我能讲出来的所有信息也被她全部都挖走了。
她望着我,和我说她叫张玉。我撑着脸看她,其实我知道她并不叫张玉。
就在一分钟以前,我心不在焉地瞥到一张贴在麻辣店里贴着的电影宣传海报,那张高饱和度靛蓝基调的海报上用黄色的字体印——
张玉饰演者,孔黎鸢。
海报还是签名版。她的字也和她一样随意,黑色字体洋洋洒洒地跟在那下面。
不过是因为不火吗?这张签名海报被麻辣烫老板贴在墙边,都没有像那种名人来店里那样用玻璃框起来。让她的名字成日成夜地被水汽烟火熏着,而她自己似乎也没有很在意。
原来姓孔啊。
这么好听的姓为什么要藏起来呢。当然我也不是觉得姓张就不好听。
黎鸢,几十秒钟之前,我趁她微微低着眼给我夹菠菜的时候,无声地喊了一下她的名字。口型一闭一张,没什么特别,但我不自觉又多喊了一次。
黎明的鸟,很好听也很沉重的名字,似乎有种孤注一掷的悲薄基调。
也许这个人原本的生命基调就是如此。一时之间我想起在加州的她,转眼又看到现在的她——
戴着冷帽,半盖着耳朵,撑脸看我,眼睑下微微泛起靡艳的红,在缭绕雾气里显得很迷离。
我突然产生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这个女人和她的名字很适配。
以至于在心底默念:黎鸢,黎鸢。
你好像还是和加州时的你一样,一直都是一个让人看不出你很落寞的人。
在这之后,我将手伸到她面前,悬在两碗空掉的麻辣烫上,特别诚恳地和她说:
“张玉你好,我叫肖丸子。”
我只希望她听了会笑一下,没有任何假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