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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长藤娱乐影棚。

“薇薇姐!今天拍摄一切顺利!”

“薇薇姐fighting!”

影棚不远处聚集了大批粉丝, 被隔离带围在活动区外,但依然不能影响他们面对偶像时的高涨热情。

白薇从保姆车下来,引发阵阵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她一身雪白荷叶袖衬衫, 摇摆扎进黑裤, 整身打扮干练利索,高高束起的长卷发随微风摆动, 发梢拂过纤长白皙的后颈,她脸上不施粉黛却依然清透年轻, 平和的同每一位粉丝摆手打招呼。

粉丝中有十几岁的小妹妹,举着自己亲手制作的应援牌叫着“姐姐”,激动的双目泛泪。

沈伽黎打的车紧随其后, 见到白薇, 早起的阴郁烟消云散,刚要上前打招呼——

“嗨。”身后响起熟悉的男声。

沈伽黎回头看过去。外国人,面熟,但是谁来着。

见他一副迷茫脸, 艾凡深知估计他又忘了自己的名字, 主动伸手示好:“我是艾凡·罗斯安德,兰瑟的总代理商,我们见过好几次的。”

沈伽黎疑惑的眉头渐渐舒展开。

哦,西式提款机,想起来了。

沈伽黎冲他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他也不是故意靠这种方式引起艾凡的注意,性格使然,他很少去记忆他人的姓名长相,毕竟是件很麻烦的事, 记错还尴尬,并且都是行也匆匆的过客, 没必要太真情实感。

而代言人进行广告拍摄这种事也根本犯不着艾凡来亲自跟进,手底下闲人一批一批,怎么也轮不上他,但他推了重要的约谈会议,亲自跑到拍摄现场。

周围粉丝见了人,还当他是一起参与拍摄的模特,举着设备一通狂拍。

“下辈子一定要亲到洋嘴。”

“那就这样约定了!”

拍摄过程中少了那些自以为是耍大牌的,整个进程又快又顺利,其中除了白薇和沈伽黎的双人镜头外,还需要一个沈伽黎的单人镜头。

他穿着宽松随意的白衬衫,坐在桌旁,单手握拳抵住下巴,镜头拉近在他无名指上的金戒指来了个超清特写。

金戒设计成月桂花枝的造型,花蕊中间嵌着精致小巧的钻石,环圈着细而白的手指。

沈伽黎一直都是这样,表情淡漠没有笑意,也无法根据导演的诉求做出什么富有深意的表情。

可偏就是这种不同于传统广告拍摄理念的表情,打开了导演新世纪的大门!

月桂树在希腊神话中是太阳神阿波罗的伴生树,传闻河神帕纳斯的女儿达芙妮长得风姿绰约,美貌非凡,一生追求自由,因受不了太阳神阿波罗的追求便央求父亲将她变成一棵月桂树,阿波罗知道后非常伤心,对月桂树许下誓言:

“愿你的枝叶四季常青,装饰我的头发与琴弦,让你成为最高荣耀的象征。”

以此来表达对达芙妮的怀念与倾慕。

而镜头中的沈伽黎虽然表情并不生动,却同这个神话故事展现的情绪恰如其分。

原本淡漠挟带着些许忧愁的脸,在象征富贵的黄金衬托下更是凸显出一种极致颓靡的艳丽,在月桂花枝造型的隐喻下,恍惚中,人们好似看见永远身披至高荣耀的太阳神阿波罗为了倾慕之人黯淡了光辉,天地为之失色,唯独将一个简单“爱”字推上万众瞩目的圣殿,成为身处权力与财富中心的诸神也难以触及的神圣。

在一旁全程观看拍摄的艾凡怔怔地望着镜头,久久难以移开视线。

如果硬要比喻,他或许就是那宛如太阳神一般的存在,出生起就身处财富与权力中心,短暂的前半生他见过形形色色的美人,但那些都是一瞬而过的过客,最多留下浅薄的记忆。

从没有哪个人像沈伽黎一样,伸出无数的爪子牢牢抓着他记忆最深处的位置。

“导演。”艾凡压低声音,“样片可以给我一份么?”

导演犹豫了,本来这种商业样片在正式做广告推出前不能外传,既然是品牌方要,也没有不给的理由。

但,他要这个做什么。

“那我们把母片做个简单调整修饰后再发给您。”

“不需要,就要最原始的片子。”

当广告拍摄正式结束后,白薇拎着她的小饭盒过来,打开,里面整齐码放着精致漂亮的糕点,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个个晶莹剔透,像是用水晶雕刻而成。

沈伽黎妆也没来得及卸,拿起一块淡紫色的葡萄奶冻,咬了一口,酸酸甜甜,入口即化。

他不禁想起那个世界的妈妈,平日没事也喜欢做一些漂亮的小糕点,带去孤儿院分给小朋友们,孩子们从那这里体会到了母爱,每次她一去都会抱着她热情喊妈妈,自己还因为这事吃其他小孩的醋,但妈妈总有办法哄自己开心。

而白薇在离婚之后也一直致力于资助孤儿院,经常去看望孩子们给他们带去亲手制作的精美小零食,她那时始终怀揣希望,自己的儿子会不会也在这里,如果真的在,希望自己的善举能为儿子增福加运,希望他这一生遇见的都是温暖善良的人,代替自己去爱护他。

望着沈伽黎轻舔指尖奶油的傻乎乎模样,她的心中是失而复得的释然,又有着没能亲眼见证儿子成长的遗憾。

但无论过去空白了多少年的感情,她始终相信母子连心,再见面,还是会被亲人间无形的系带重新绑在一起。

白薇抽过湿巾,像照顾不懂事的小朋友一般帮沈伽黎轻轻擦拭手指:“你要是喜欢吃,妈妈每天都做给你吃好不好。”

无论她四十岁还是六十岁八十岁,这个男孩始终是她心中长不大的小朋友。

沈伽黎搂着糕点盒子,点点头:“好,谁也不分给他,就我们自己吃。”

什么都可以分,唯独妈妈的爱无法割舍给任何人。

两人聊着天,艾凡靠了前:“两位,拍摄辛苦了,现在时候还早,如果两位一会儿有空,我想轻二位吃饭,不知你们愿不愿意赏脸。”

白薇:“那就多谢罗斯安德先生破费了。”

沈伽黎不想去,他合理怀疑以艾凡的龟毛程度妈妈定是处处照顾他,但既然妈妈都开了口,自己便没有拒绝的理由。

艾凡本意是只想请沈伽黎一人,但人多眼杂,传出去怕被有心之人添油加醋,只得连白薇一道捎上,因此品牌方请代言人吃饭也变得合乎情理又顺理成章。

白薇答应的理由也很简单,艾凡和幻海电子正在拟定合作,伽黎作为幻海电子的一员提前与艾凡打好关系对日后的公司合作只好不坏。

晚餐地点依然定在上次面见沈伽黎的英式餐厅。

服务生一见这位哥,萎了。

怎么又双叒叕来啦?!饶了我们吧!上次你虽然没投诉我们,老板还是通过你离开时的表情断定我们服务态度不好,怒扣奖金,事情让一让而不让三,英国佬就不想让我们好过是吧!

这次的服务生行动起来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小心翼翼,甚至餐厅老板亲自过来服务。

老板也是英国人,在这边生活几十年,除了钻研本土特色菜外也稍微学了几手中式菜品。

他毕恭毕敬递上餐单,艾凡看了一圈合上餐单放到桌上,反问:

“没有红烧肉、青椒牛柳这些么?”

老板冷汗落下了:“艾凡先生,您说的这些都是中式传统家常菜,咱们家是英式餐厅,暂时不供应此类菜品。”

艾凡沉默片刻,眉尾一扬,问道对面二人:“那,不如我们换家中式餐厅?”

沈伽黎咬牙切齿.jpg

已经开始疯到通过另一种方式找茬了么?在西式餐厅找中餐,还说不是故意的?

他拍了一天广告已经很累了,不想再挪窝。

不等他开口,老板忽然赔着笑脸插.进来:“艾凡先生,请您稍等,不就是红烧肉……有!”

最后一个“有”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

妈的,现在回想起来,员工们满脸衰相解释着不是他们的错自己还不信,凭啥不信!被打脸了吧!

老板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会撸起袖子在后厨生死时速掂大勺,锅中火焰冲天、汗如瀑布下,周遭一圈金发碧眼的西餐大厨都看呆了,连连鼓掌感叹其厨艺高超。

还好,当初学的那点中餐知识没有全还给老师。

半小时后,大汗淋漓的餐厅老板端着红烧肉等菜品闪耀登场。

作为服务行业,深知顾客就是上帝,哪怕对方骑驴找马,也能给他牵头骡子过来。

本以为这位爷该满意了吧,结果——

艾凡看了一圈,慢慢抬眼:“请问,吃中餐,没有给我们准备筷子么?”

老板:……

他永远忘不了这屈辱的一天,作为西餐行业的佼佼者,被外国同胞背刺了。

对面的白薇和沈伽黎同样沉默,他们望着老板欲哭无泪的哀伤脸,在心中默默为他默哀。

白薇道:“soba是非常有名的西餐厅,其服务宗旨便是让每一位漂泊在外的外国人充分感受家的温度,所以为了给各位宾至如归的亲切感,无论是装修还是餐具菜品都力求完美还原西餐特点,没有筷子也正常,我们用刀叉吃也可以的。”

她出声劝慰着,生怕老板这将近两米高的壮汉在客人面前当众表演嚎啕大哭。

艾凡却不以为然,看向沈伽黎,声音极轻地问道:“我让服务生去就近商场买筷子怎样。”

艾凡也并非故意找茬,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沈伽黎跟他回了英国后无法适应那边的饮食习惯,那他愿意为了沈伽黎学习使用筷子,甚至可以让整个家族的人学习使用筷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沈伽黎就不会想家,就能和他安稳过日子。

沈伽黎快被他的算盘珠子崩死了,看他一眼都嫌多,语气漠然:

“不怎样,人家服务生不要休息的么?放过可怜的打工人吧。”

服务生们眼含热泪向沈伽黎投去一道感激的目光:

好人,这个弟弟绝对是好人!

艾凡被急赤白脸一顿训,收敛了些,挠挠头:“那……就刀叉吧。”

期间,他为了挽回自己在沈伽黎心中的好感度,开始有意无意彰显自己的财力:

“我在伦敦有一处非常宽阔的园林,容纳全世界各种珍稀植物,那地方很大,走一天都未必走得完,要是你有时间来伦敦,我带你去园林散步。”

沈伽黎想起南流景那座被自己砍成不毛之地的庭园,合理怀疑这个艾凡想把他骗到英国做免费劳动力。

艾凡又道:“我在曼彻斯特的温德米尔湖有一处祖上留下的古老庄园,从最高层可以直面全英最大湖泊的全貌,这个季节还有金嘴鸭栖息,非常漂亮,或许你看过哈利波特么?阿兹卡班的囚徒就是在那里取景拍摄,你要是有兴趣我就带你去那边逛逛,我们一起坐游轮去岛上买纪念品。”

沈伽黎无语。

Made in China的纪念品么?他去义乌也能买得到。

艾凡喋喋不休,哪怕沈伽黎兴致缺缺根本不想回应他,虽没明说,但白薇岂会看不出艾凡的心思,他想哄着沈伽黎离婚跟他回英国。

果然美貌是原罪,我的好黎黎就是最棒的。

白薇终于忍不住打断艾凡:“罗斯安德先生,中餐讲究趁热吃,黎黎这一天也没怎么吃东西,不如咱们先吃饭?”

想破坏我儿子的婚姻?没门。

艾凡面上涌现丝丝尴尬,极不娴熟地拿起筷子,手指扭曲:“抱歉是我太激动了,吃饭吃饭。”

吃过沉默的一餐,沈伽黎决定今晚去妈妈家里住一晚,短信通知了李叔今晚不回家。

与此同时。

警车呼啸穿过大街,在偏僻逼仄的小巷前停下,杂乱的脚步声穿过小巷,环卫工人立马迎上来,他吓的双手抖个不停,结结巴巴对警察们道:

“就在里面,好像是尸体,太吓人了我没敢细看,真是人活得久了啥事都能碰上。”

环卫工发现异样后第一时间没有选择报警,被恐惧冲昏头脑的他跑到大街上大喊着“杀人啦”,吸引了不少路人前来一探究竟。

狭窄的小巷已经被围观群众挤得水泄不通,警方赶紧疏散人群拉起警戒线,以防现场遭到更多破坏。

只是当他们走近查看情况,赫然发现,这哪里是什么尸体。

一个看起来二十冒头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被人扒了衣服,浑身上下只剩一条四角内裤,被五花大绑捆在电线杆上,裸露的身体上用油性笔写满了大字:

【人渣】【败类】【社会的蠹虫】【该死】

男生并没死,只是昏迷,一醒来就看到十几个警察围着他,后面还有围观人群举着手机拍照。

冷风吹过,他打了个哆嗦,低头一瞧才发现自己被人扒了衣服,身上还写满了侮辱性的言论。

他“汪”的一声哭出来,扭捏着身子试图遮羞,但警察却以勘察现场寻找证据为由让他再坚持一会儿……

警察询问他有没有看到嫌疑人的样子,男生想了半天,不确定道:“好像个子挺高,戴着棒球帽,没看清脸……用球棒给我打晕的。”

现场照片很快被围观群众发到了网上,火速登上热搜。

看多了刑侦剧的网民们纷纷跳出来进行猜测,最后得出一致结论:

【罪犯文化程度较高,“蠹”字都写得明明白白,而且受害者也是大学生,或许是熟人作案。】

也有人说:

【作案者绝对心理变态,受害者是我同学,品学兼优助人为乐,大家对他评价都很高,也没见他得罪过什么人,或许就是太优秀招人嫉妒,这次真是无妄之灾了。】

人们在垂怜受害者的同时,也感叹着世道不安全,更有甚者扯出一些极端言论,弄得人心惶惶,纷纷表示近几天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

南流景一到家,习惯性询问李叔:“沈伽黎呢。”

李叔:“沈先生刚才发消息给我,说今晚去白女士家中住一晚。”

南流景怔了怔,随即垂了眼:“知道了。”

因为太久没见生母想去她家住一晚很正常,但南流景却莫名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上了楼推开沈伽黎的房门,没见到那多年如一日的躺尸人,床上只剩没叠的被子,心头涌上一股奇怪的情绪。

这好像是沈伽黎进门来第一次在外过夜,也是自己第一次独自在家过夜。

他一早出门去拍广告,进展如何也不会发个消息知会声儿,虽然知道他不会发消息,但自己还是等了一天,临近下班时没忍住给他发了消息问要不要去接他,他没回。

不在就不在吧,也不用哄着他吃饭,不用看他脸色,自己也落得清闲。

李叔特意准备了丰盛晚餐给少爷补身子,这几天二少爷初入公司多有不懂,需要少爷手把手教,少爷也肉眼可见的瘦了。

饭桌上,南流景反复切着盘中牛排,切下来一块,刚送到嘴边,却迟迟没往嘴中送,思忖许久,又默默放回去,继续切着下一块牛肉。

“少爷没胃口么?因为沈先生不在?”李叔看出端倪,还非要戳破。

南流景冷冷瞥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道:“如果仅因为他不在家就没胃口,我前二十八年是怎么过的。”

李叔笑笑。少爷这嘴啊,跟金刚石花岗岩碰一碰都不落下风。

为了不让少爷老想着不在家的沈伽黎,李叔试图岔开话题:

“少爷看新闻了没,一个男大学生让人扒了衣服五花大绑捆在电线杆上,身上还写了些侮辱性的言论,啧啧,您说说这什么世道啊。”

原文大反派的确没对原主少干这种事,或许是继承了原文的冷漠,南流景不以为然:

“跟我有关系?”

“是没关系,不过案发地就在老城区附近,少爷上班时固定经过此地,要多加小心啊。”

南流景轻轻叹了口气,放下刀叉:“我没什么胃口,李叔你都吃了,别浪费。”

说完,滑着轮椅上了楼。

路过沈伽黎的房间,他忽地停下,向后退了几步,沉默片刻后,进了房间。

这房子也是他结婚后才来住,时间不长,五个月左右,这房间也是在婚后首日迎来了它的主人。

它的主人很懒,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五小时都是在床上度过,也有勤快的时候,比如不经允许砍了他精心打理的园林。

从沈伽黎房间的窗户看过去,刚好能望见那不复存在的庭园。

自打那以后,南流景也没有再重新栽植的想法,盐沼一直铺着,遇到下雨天偶尔还能再看见宛如天空之境般的华丽景象。

小时候没人记得他的生日,虽生于财团,可生日时也只能从李叔那得到一块简单的小蛋糕。

后来长大了,慢慢的也就不在乎了,但这时候却有越来越多的人也不知从哪里得知消息,每逢生日这天都会送来大量奇珍异宝,数不清的短信电话恭祝他“南总生日快乐”。

大概是因为那些都不是他想要的,所以无论多么少见的珍宝,结局也只是放在储物间吃灰。

但今年的生日,却意外的难忘,多年的执念在这一刻得以圆满。

恍惚间,他好像产生了幻觉,看见沈伽黎懒散躺在床上问他什么时候出去。

“我的房子,凭什么我出去。”南流景顺势回答。

没有再得到回应,他这才意识到,沈伽黎不在家。

只是分开一晚而已就疯魔到产生幻觉了么。

南流景自嘲地笑笑,刚要转身离开,又顿住。

良久,他平静地站起身爬上沈伽黎的床,拉过他盖过的被子裹住身体,包成蚕蛹一样。

房间每一处角落都沾染了沈伽黎独有的气息,那种只有他才能闻到的特殊香味,将他全身包裹。

南流景觉得自己很没出息,脑海里总是那不断深入的吻、发烫的皮肤、忽明忽暗的蓝光,以及,深深凝望着他的淡色双眸。

这个时候只要保持清醒就不会继续沦陷。

他摸出手机翻到沈伽黎的号码,飞速打了几个字发过去:

【想你。】

什么时候回来。

快回来。

*

沈伽黎第一次参观白薇的住处,和想象中不同,只是简单的居民区,一百平出头的商业住宅,装修也非常简约。

只有阳台费了些心思,被她改成全包玻璃花房,种了大片洋桔梗,现在不是开花季,只能看到一片绿意盎然。

这也是沈伽黎穿书以来第一次在外借宿,而且是在逝世三年的妈妈家中,多少有些不可思议,总觉得不太真实。

他仔细观察着每一处小景,更加确信,白薇一定是他的妈妈,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装修喜好,都大差不离。

甚至是牙刷摆放方式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习惯都像极了妈妈。

白薇给沈伽黎切了水果,便忙着给他整理房间铺床,平时家里就她一人,其他卧室一直空着,幸好有经常晾晒被子的习惯,才不至于让她心爱的黎黎就着尘霉儿入睡。

沈伽黎帮忙一起铺床,就像小时候一样,和妈妈一起更换枕芯被罩,然后调皮地钻进被罩里喊着“妈妈你猜我在哪”,这时候妈妈也不会训斥他调皮,反而跟着一起演,着急忙慌四处寻找:

“我的小宝贝黎黎呢?你藏得太好了,妈妈怎么都找不到你。”

这时候他便会从被罩里跳出来一把抱住妈妈:“妈妈是小笨笨!”

白薇见沈伽黎陷入沉思,猜着他可能累了,便道:“早点休息,明天起来想吃什么,可以写个小纸条贴在床头。”

沈伽黎一愣。

和小时一模一样,睡前妈妈会问他早餐想吃什么,他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来,妈妈又怕早上来问打扰他睡觉,便让他想好了就写张便签条贴在床头,这个习惯保留了很多年,一直到妈妈离世后,他好像就很少再吃早餐了。

吊灯关上,白薇道了晚安后轻轻掩了房门离开。

沈伽黎躺在床上,望着月光涂亮的天花板,明明那么爱睡觉的他此时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爬起来拧亮台灯,摸过便签条咬着笔,冥思苦想该写点什么。

但莫名其妙的,他写了两个字:

【出去。】

出去?

当然不是对妈妈说的。

只是忽然想起了南流景,这个总爱扰人好梦的坏蛋,三五不时就要来他房间逛一逛,让他出去他还振振有词说这是他的房子。

为什么睡不着,大概是今天没有吃到甜甜的南瓜粥,那是他为数不多钟爱的味道。

思绪混乱,让他更加清醒,但大脑却不断提示他该睡了。

思忖良久,沈伽黎下了车,去了隔壁敲响白薇的房门。

白薇还以为他哪里住的不习惯,沈伽黎却道:

“妈妈,对不起,我饿了。”

“我去给你煮夜宵。”

沈伽黎摇摇头,从厨房拎个碗出来:“我回去一趟马上回来,妈妈不用等我,早点睡。”

白薇不明所以,还当他是有什么比较中意的深夜夜宵摊,也跟着穿衣服要陪他一起去。

沈伽黎按住她的手,他不想妈妈辛苦了一天还陪他折腾,于是坚定道:

“妈妈快睡,我很快就回来。”

白薇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思,轻笑一声:“真的会回来?”

沈伽黎坚定:“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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