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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第七种羞耻(15)

福尔摩斯大体上知道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或者说任何运用逻辑思维的难题都难不倒他,而那些人际交往的事情,究其本质来说依然是逻辑——只不过太容易掺杂情感,因此也太容易变得不受控制。

他从不掩饰自己异于常人的思维,好的,坏的,不超过底线的,他都会摊开给人看。

那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具有诚实这项美德,只要不涉及案件;更多是因为在长期的观察中,福尔摩斯充分地理解了一个事实:倘若你将自己伪装成别的样子,具体来说,适宜人群的那种,那当然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可总的来说,弊端更多。

再说那样做很麻烦。太麻烦了,不值得为案子之外的任何事牺牲那么大。他只在乔装打扮的时候装模作样。

康斯坦丁是难得让他发自内心试图安慰的人,虽然他们的关系并不亲密,虽然他们其实才认识了一个多月,虽然康斯坦丁有种让人乐于看他倒霉的天性,虽然……这里有很多虽然,仅仅有一个但是。

但是,康斯坦丁的忧郁和颓丧有一种森冷的气质。之前康斯坦丁半开玩笑地说可以为他召唤恶魔,那语调颇为不以为然,可福尔摩斯判断这是真话。

一个痛苦、绝望、破罐破摔的人,偏偏掌握着可怕的武器和力量。

哪怕福尔摩斯也会感到恐惧的。最糟的是,这恐惧不单单是直面人性之恶的战栗和厌恶,同样是出于共情和怜悯。

年幼时福尔摩斯曾经帮助一位熟人寻找丢失的宠物。那是一只长毛的大猫,有着三种颜色混合的斑块状花纹,猫的主人是下午来的,无可奈何地将希望交给还不到自己大腿高的幼童,而只花了半天时间,福尔摩斯就在数英里外的位置找到了那只猫的埋尸之地。他挖开地面,仍旧记得胡乱遮盖住那块土壤的枯黄草皮。花猫破碎的身体呈现在他们眼前,猫的主人已经发出崩溃的哭声,语无伦次地、絮絮叨叨地讲述着自己与宠物之间的过去。

时至今日,福尔摩斯仍记得尸块在自己手指上留下的温热触感,还有潺潺流淌,宛如浅溪的血流——然而,他那天是带着小铲子过去的,全程没有接触过猫的尸体,猫也死了超过两天,既不可能还有血能淌出,也不可能还保留温度。

偶尔的,他的大脑里仍旧会闪过那例早已被解决的旧案。他那时还是个孩子,敢于冒险却也同样谨慎,是对真相的渴望和成人的陪同,让他下定决心在夜间去一个既陌生又危险的地方。

整条路上,他都在听猫的主人用饱含痛惜与爱意的声音为他描述那只大猫的细节。大约是心里有了预感,他的叙述是那样动情,仿佛将心肺也盛放在文字里,一串一串血珠子似的沁出来。

每当他福尔摩斯回忆一次,头脑都会为他补足许多细节。

比如说,他记得那只猫的头颅保存得还算完整,失去了眼球的空框上方,有几根同胡须一样粗细和长短的长须,在月光下,这几根长须如崭新的银丝一样雪白明亮。

可是,另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伦敦的夜晚并无那样浓烈的月光。

这些细节都是虚假的,都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是他将猫主人的话语记住了,又慢慢将它们化作了自己的记忆;听着猫的主人讲述那些故事,就像他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

漫长的时光真的将那些故事变成了他自己的经历,也将故事里的感情注入他自己的感情。

他在这一旧案中学到的知识值得受用终身,那就是,绝不要对案件的相关事物产生感情,哪怕受害者不过是一只猫,这感情也会损坏他的理智和大脑。

——如有必要,绝不要对任何人产生感情。

感情,那是逻辑与理智的破坏者。

可假如没有感情,猫的主人不会连一丁点可能都不放弃,让一个孩子承接案件;没有感情,猫的主人不可能将大猫的习性记得如此清晰,巨细无靡地向他道来,并令他最终解开谜题;没有感情……

没有感情,何来追求;没有追求,要何真相;没有真相,人类有什么希望可言?

——产生感情是不可避免的。

很容易通过逻辑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凡是个人就会有感情,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就像人要吃饭睡觉一样自然。难道人可以不吃饭睡觉活着吗?难道人可以没有感情地活着吗?就算后者能,活着和活着之间也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在福尔摩斯所知的所有人当中,康斯坦丁是最疯狂的。

福尔摩斯通常不会对一个如此疯狂的人产生感情,话又说回来,他通常也不可能和一个如此疯狂的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有点好笑的是,一般来说,那些不得已和他暂时同住的人,都会将他视为疯狂的那个。

如今的情势变化实在妙不可言。

福尔摩斯也体悟到那些人的心情了,你端坐在一座活火山的身旁,全然不知它什么时候喷发,但十分清楚自己对事态毫无办法。那压力难以用语言描述,福尔摩斯完全是在用毅力硬抗。

不。歇洛克·福尔摩斯从不在压力下妥协。他没有那么软弱。

……但他对康斯坦丁的感情也只能够到这一步了。

“福尔摩斯发神经分好几种类型的吗?”康斯坦丁百无聊赖地问。

说话时他正布置餐桌。如从他入住,221B的正餐就全部由他承包了,华生也会做做早餐,福尔摩斯除了煮咖啡从不踏入厨房——康斯坦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都是亚度尼斯在的时候惯出来的毛病,毕竟这个房子显然有问题,厨房是最明目张胆的。

谁家正常的厨房二十四小时不带歇地自动刷新出餐点和食材啊?

只要是饿着肚子进去,桌面上就总摆着来人最想吃的东西,想做饭的人进去则一定能在柜子里发现自己能弄出来一顿饭菜的材料。显然,这座房子能够窥探住客的思绪,并迅速做出反应。

不多想的话住进来相当享受,但仔细想来就相当恐怖了——亚度尼斯整的东西都是这个调性,装人装这么久了,他怎么就是没学会精髓?

“你指的是?”华生问。

他泰然自若地切割着肉排,盘子的一边堆着一堆看样子像水煮的豆子,手边摆着一盘蔬菜沙拉。华生有着相当典型的英国口味,也就是说,他基本上什么都吃,反正也由不得他不吃。

光看他吃的那些东西康斯坦丁就觉得没胃口。

橲豫

亚度尼斯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坏处,至少亚度尼斯对食物有着极好的审美。那玩意对任何有“外观”可言的东西都极端挑剔,别信他口里振振有词的鬼话,看他的行动就知道了。

华生的肉排是酱黑色的。豆子是泥土色。沙拉是紫红色。

那难道不像一盘精烩过的内脏吗?嗯,其实比内脏烩要漂亮很多,这就是重点所在:亚度尼斯整治出的“内脏烩”,基本就是这模样。

“他现在不理我了。”康斯坦丁叹气,“我可没招惹过他,而且我也敢保证我还没来得及坑他。我觉得未来我应该也没机会这么干,我是说,今时不同往日了,既然我已经把自己坑到了别人手里,那我的债务也全归我的所有者继承。”

华生明智地无视了康斯坦丁话中的某些部分,不以为意地说:“他经常不理人的。不是针对你,康斯坦丁,他对我也这样。”

“是他不理人,还是你看出来他想要安静地待着,所以根本就不去打扰他?”

“这两者还有区别?”华生奇怪地说。

“而且对我的待遇和对你的比,这不合适。别再这么说了,听着好像我不是在插入你们的家庭,而是来加入你们这个家庭的。”康斯坦丁若无其事地说出了恐怖的话,更恐怖的还在后面,“虽然我得承认,这个提议很难不让我觉得有些心动。”

华生放下了刀叉。

康斯坦丁一下子就高兴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拿我逗乐子,康斯坦丁先生。”华生认真地说,“但有些话是不该说的,有些事是不能用来逗乐子的。”

“怎么,你要否认自己和一个男人之间真的有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成,”康斯坦丁用舌尖舔了一下牙齿,发出响亮的“啧”声,“有必要这么硬撑么,约翰?”

“我没有否认过呀,康斯坦丁先生,尽管我认为你说这些为时尚早了,但我确实没有否认过。福尔摩斯也没有。”华生镇定地说,“你说话的方式和口吻却总像是我们真的犯了什么罪一样。”

“你们基本上确实在犯罪。”

华生不说话了,看着康斯坦丁的眼神却流露着无声的同情。这目光令康斯坦丁莫名地烦躁,对方未发一言,却传达出奇妙的理解。

就好像那一瞬间里他们的思维交融了。他们不再是两个分离的人,而是共享思绪的同一个灵魂。“他人”的概念不复存在,这里只有他自己。华生共享了他的过去,他的悲痛,他所受的挫折与凌辱;他也共享了华生的惊讶,疑惑,理解和爱。那是一种美丽而健康的东西,并且出奇得不让他感到卑贱和无助。他被补足、填满,亦或者是被别的某种……包裹住了。朦胧的温暖触动了他。

是他的错吗?是他不该叫那一声“约翰”?是他不该说那既是对约翰·华生说,也是对约翰·康斯坦丁说的话?是华生不知怎么理解了这话是同时在对他们两个人说?

另一种迷乱的想法却在他的心里愈发明晰。

康斯坦丁冲口而出:

“我听说人是完全有能力互相理解的。”

“我也这么认为。”华生说。

“不,不一样,我说的是彻底的、完全的理解,祂口中所说的那种‘理解’。”康斯坦丁近乎自言自语,“祂说人类身上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就是情绪……思维方式和逻辑能力有所差距,文字、语言和文化的不同也会造成隔阂,除此之外,不同身份之间的经历天差地别,这都是人与人无法理解的鸿沟。唯独人类的情绪,受制于同样的身体材料和构造,人类的情绪是统一的,这种程度甚至连‘意识联合体’都无法做到,因为人类情绪的统一可以既相同又不同……”

那是精妙的东西,亚度尼斯的声音仿佛还回荡在他的耳边。人类的感情是完美的,最完美之处在于,人类的感情可以寄托给任何一种存在,并且完全不受他们自己的控制。就好像某种本质只是托生于一副驱壳当中,究其根本,人类都是一样的。这感情拥有伟力,人类的感情,让虚假之物化作真实。

康斯坦丁过去对这些话嗤之以鼻,然而,忽然之间,他慢慢感悟到了亚度尼斯在试图告诉他的东西。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的,原来这就是祂努力想要他明白的内容。

“祂——不,他。亚度尼斯。”康斯坦丁慢慢地说,“亚度尼斯,也有生欲。”

但他却无法基于祂而活,他基于某个人对他的感情而活。

终于,在这一刻,康斯坦丁感到了宁静的快乐,仿佛被绑缚在病房里、刚挨过几针镇定剂那样心中澄明,无欲无求。

“我理解了。他非常需要我。他需要我,没有我他就活不下去。”康斯坦丁对华生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比你想象中要长情得多’。他怎么不直接说我比我自己想象得长情得多?”

“……呃。”华生说。他的眼神清晰地透出“又犯神经病了吧”的想法,之前心灵相通仿佛只是一场幻梦。

可华生突然变得迷人了,甚至比福尔摩斯更有吸引力。倒不是说华生就不好了,但,那可是福尔摩斯啊,是吧?

不过,康斯坦丁想,这么个好人也太叫人消受不起。

他还是跟亚度尼斯凑活凑活吧。

真没办法。谁叫亚度这么离不开他?叫你知道,康斯坦丁也是有良心的,而且丝毫不介意把它们全部倾倒给亚度。

反正也没别的地儿愿意要。

亚度尼斯。只有他,只有祂,只有他,愿意要,想要,渴望要约翰·康斯坦丁的全部。

啊。康斯坦丁酸甜交织地想。真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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