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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迟来热情 江四野 4113 2024-01-20 10:48:10

杀人,拿钱。不杀人,无法拿到钱。

时初只给了他这样两个选择,可如果要僵持……是他威胁要钱在先,僵持下去的情况也只会对他不利。

向德光额上已经冒出了汗。

这一瞬间,他是真的起了杀意。

可时初握住刀刃的手力气不比他小,他们两人所有无形的意识全部化为力量,凝聚在这一把刀上,极力做着抗衡。

血滴在地板上的声音黏糊糊的,不如水那样清脆,反而更像某种宣布游戏结束的倒计时。

还剩五分钟。

时初想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他轻声说:“骗你的,已经报警了。今天我死在这里,你跑不掉的。故意杀人,你要在牢里待多久?而且我身上有一半流的是你的血,你猜我要是死,会不会拉个人垫背……可你现在走出去,拿不到钱,你也不会过得轻松。怎么办呢?”

向德光终于明白了,这是一个死局。

他看似有选择,等时初亲口将虚幻的幕布拉开,展现在他面前的就只有一条路了。

时初从他的表情上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慢慢松开了握着刀刃的手:“知道了吧,现在你只有认罪——多次敲诈勒索、杀人未遂,去牢里待着,才能活下去。除此之外,你别无选择。”

说完话,他双手打开,将整个心腹毫无阻挡地展示给眼前的男人,“你自己决定。”

还能怎么决定?向德光依然握着刀,可面色已然露出颓然之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约定好的十分钟时间已经走到了尽头,向德光没再敢有进一步的动作。

时初微微侧过头注意走廊内是否有动静,眼睛还是看着向德光,往后退了一小步,“既然想好了,一会儿该怎么跟警察说你应该也知道了。”

他退到床边,俯身半跪从床底捡起一个小玩意儿,用指尖蹭了蹭,触到一处开关,短暂的杂音后,清晰的声音传了出来。

向德光听出来,那是自己的声音。

时初说:“我先前察觉到有人跟踪自己,为了保证自身安全,随身携带录音器。但有一天我来这里找你时,录音器无意中丢失,我原以为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找了回来。”

他眼睛很亮,看着向德光,竟然有种神采奕奕的感觉,他对向德光说:“不是故意放置在这里的,你能理解吧?”

录音器仍然在放,里面录制的声音不止属于向德光一人。没过多久,另一个声音也传出来。

那是江浩言到向德光这里给他想办法将事情闹大时录下的。

时初听见另一个熟悉的声音,表情却不怎么意外,他再次拨了一下开关,把录音器关闭。

“还有意外收获。爸,给你指条路,主动交待犯罪细节,以及供出共犯,说不定能减轻罪行。你本来不准备威胁敲诈,是有人这么教你,懂吗?”时初晃了晃手里的录音器。

向德光第一次在面对时初时产生了从头到尾的彻骨寒意,他的嘴唇剧烈颤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不只是因为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更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庆幸事情就到这里止步。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如果他再继续,下一次说不定真的会把命殒在亲生儿子手中。

刀随着他的手上下抖动,时初做完这些再次回到他面前,用已经血红的手掌包裹住他拿刀的手,用力握了一下,低声道:“拿好了,等警察过来。”

门外很快出现了细微的动静,时初最后向他血缘关系上的父亲露出个微笑。从他左手手心流出的血像一条条蜿蜒的河流,途径手指,滴落在地。他伸出中指,沾了沾地上的血,在向德光脖子上轻轻划过,留下一条淡淡的血痕,像不经意之间挣扎时留下的痕迹。

但向德光知道,那是他儿子给他的最后警告。

时初刚放下手,房间门口就传来轰然响声。

脆弱不堪的老旧木门被暴力踹开,撞在后面的墙上,发出破败的吱呀声。从门外涌入几个穿着警服的人,端着手枪对准屋内的人,大声呵道:“把刀放下!手举起来!”

时初一边配合着动作一边往门外张望。

来来去去的混乱身影中,他终于看见秦煜。

他说不准自己此刻是什么心情,他既希望看见他,又不希望他贸然前来。但这一秒,时初无比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猛然卸了力,就像在水中挣扎的人抓到了浮木,知道自己不会溺死了,便将全身全心都交给这一根木头,方才感到劫后余生般的放松。

秦煜从人群后面大步迈进来,表情有些焦躁,等走进了发现时初尚在滴着血的手,刚皱眉想将他的手拿起来看看伤口,就被一把抱住。

抱得很紧,时初觉得自己应该先解释一下现在的情况,但千言万语都化在了这一个密不透风的拥抱上。

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想了,什么都不重要,他近乎贪婪的汲取着秦煜身上熟悉又久违的气息,一点点的木质香,沐浴露,还有若隐若现的咖啡的苦……与此同时他竟然还记得不要把秦煜的衣服弄脏,左手控制着没有碰到他。

秦煜叹了口气,也只好先回抱住他。

过了半分钟,秦煜轻轻拍了拍时初的后背:“好了,先止血。”

时初没做声,他很听话地松开秦煜,低着头去旅馆的桌子上找纸巾。

只有圆筒的卫生纸,时初把它当绷带胡乱在手上缠了几圈,一边缠一边说:“没事,没伤到重要血管,问题不大。”

这期间他一直没有抬头,秦煜敏锐地察觉到他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他立马上前,不由分说地强迫时初抬头,然后看见他泛红的眼眶。

时初自己也不想这样,可情绪总是来得毫无道理,他依然为此感到羞愧。

如果他小时候有过相关经历,就会明白,有些小孩子摔倒了不会哭,一个人也能坚强从地上爬起来,再拍一拍身上的灰。若一旦见了家长,那么一些名为委屈的情绪就会从边边角角争抢着爬出来,让人在毫无征兆之时落下眼泪。

狗狗也只会在喜欢的人面前敞开肚皮,人同样如此,只有在信任的人面前,才敢露出最脆弱的部分。

秦煜反应极快,一只手顿时捏住时初的双颊,强硬将食指挤进他口腔中,从他的牙齿下拯救了即将被咬得鲜血淋漓的舌头。

时初用力咬牙的动作在秦煜手指进来时就紧急松了劲,最后落在他手指上,只是轻轻浅浅的一口,像瘙痒般。

即使这样,他还是怕把秦煜咬疼了,舌头立马跟上,在浅浅一道咬痕上舐舔了一下。

舌头柔软,刮在秦煜皮肤上却让他感觉又痒又疼。

秦煜一把将他的头按在自己怀里:“想哭就哭,憋着干什么?一点都不丢脸,泪腺长来就是给人用的。”

时初依然没有声音,他整个人在当下显得无比安静和温顺,秦煜只是很快感到自己胸口的衣服湿了一片。

在信任的人面前,这不叫示弱,不代表自己低人一等。害怕也好,担心也好,哭也罢,爱也罢,都是人之常情,很正常的情绪表达,没什么的。

不管是时静还是向德光,从没让时初体会过这种感受,所以他比别人更晚一点才懂得了这个道理。

屋内的警察很快将向德光拷上,大概是时初的话起了作用,他也没有反抗。

还需要时初到警察局配合做笔录,带头的警察朝秦煜比了个手势,问他什么时候好。

秦煜挥挥手,示意他们马上就下去。

那位警察留下两个人看着他们,带着其他人走了。

过了会儿时初才瓮声瓮气地开口问:“为什么他们不管我?”

“领头的警察是我朋友,只是给了点时间,一会儿你还要去警局做笔录。”秦煜说着,撩开时初的衣服下摆看了眼。衣服腹部处也有血迹,但只有一点,腹部有一道口子,但很浅,血已经自己止住了。

他稍微放了心,再将时初的手拉到自己面前看了看伤口。手掌处的刀痕比腹部深很多,不过幸好就如时初所说,没有伤到重要血管,过了这么久,血已经不再怎么流了。

时初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他站直身,低头用另一只手整理衣服,还嘟哝着为自己辩解一句:“我伤的左手,右手没事,不耽误做事。”

秦煜瞥他一眼:“那我再夸你两句?是谁说不会有事的?”

时初张了张口,想说句什么,但他往后看了眼,两名警察还站在他们身后,不错视线地看着他们。毕竟还没有做笔录,时初此刻还不能算是彻底的受害者,两位警察敬业地紧盯着他。

他只好先闭上了嘴。

在秦煜的再三要求之下,时初要先去最近的医院简单包扎之后再去做笔录。

两位警察一位开车,另一位坐在后座,眼睛如同探照灯一样在他们身上扫视。

气氛有些尴尬,时初有很多话想说,此时此刻都不是开口的时机。他能看出来秦煜也憋着很多问题要问,只是碍于警察在场没有提出来。

车内一时安静,开出去了几分钟,时初突然四处张望,语气急切:“我的包呢?在这里吗?”

刚才在屋内被一个肖想已久的,秦煜的拥抱乱了心绪,他竟然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拿包。

“这儿呢,正好,你数一下钱有没有少。”开车的警察说了一句,侧身从副驾拿了时初的背包扔给他,“数完别乱动啊,把钱再放回去,这包一会儿也要带去警局当证物。”

接过包,时初松了口气。

这里装着今天最重要的东西。

他没有去管包内被那些警察捡起又胡乱塞进去的现金,而是拉开了侧面的一道拉链——那里还有一个隐藏的空间,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里面有一个长方形的纸盒。

他将纸盒拿出来,打开了盒盖,动作小心翼翼。

旁边的警察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生怕他拿出什么和案件相关的东西。

但没有。

盒盖移开,警察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是一枝鲜花,奶白的花瓣,中心带着一丝丝浅绿,安静地躺在盒子中。

大概是在盒内的时间有些长,花瓣边缘萎下去了一些,虽然不显眼,可这让时初沮丧了起来。

他动作很轻,拿出这枝花,可惜地在花瓣边缘摸了摸,然后将它郑重地递到秦煜面前:“送给你。”

“这是……什么?”秦煜问话的时候习惯看着人的眼睛,他声音极轻,视线在花上停留两秒,又移到了时初脸上。

现在时初的脸称不上干净。伤口、污痕、干涸的泪痕以及不知什么时候蹭上的血迹在他脸上纵横交错。

如果送花一定要与约会和浪漫场景做衬,那么眼下怎么看都绝不是合适时机。

时初脸上带着这些痕迹,头发凌乱,手上身上都染了鲜血,可他此刻手拿鲜花,眼神明亮,眼里没有任何复杂情绪,仅仅是看着秦煜,就像看着世界上最珍视的人。

他说:“洋桔梗,今天刚开的花。我想送给你。”

其实对时初而言,血与泪都无足轻重,仇恨和对峙亦可抛之脑后。比起这些,他更在乎送秦煜的鲜花有没有枯萎。

因为苦难和悲痛不值一提,你给予的鲜活亮色才更应被铭记。

秦煜看着他,一时间寂静无言。

良久,他才说,不是嫌花华而不实吗?

这话听着耳熟,时初迅速定位到曾经的某一天自己在赵易安面前说过这种话,他恨恨地心想,赵易安这人怎么这么爱告状。

然而面对秦煜,他真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本来是这么觉得,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送花,不好打理,容易枯萎……直到今天早晨,起床看见阳台的花开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许多古人爱给花写诗,见证一个生命在眼前绽放,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洋桔梗花期大概在四十天左右,可这是开花的第一天。我觉得我好像突然懂了送花的意义,无关什么目的,也没有道理,就只是想把世间美好的事物送给最重要的人。”

秦煜心脏颤动,从他手中接过了这一枝花。

他注视着这朵花,思维却飘到了多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

彼时他还在球场挥洒汗水,刚投进一个球,转头就看见林荫道上一个人从那里经过。

独自背着个沉重的相机,低着头专注地走路,世间一切热闹都与他无关,寂寥又孤傲。

那一刻,他的心脏也如这般颤动。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无数个日夜飞逝而过,而过去与现在在此时此刻交织重叠在一起,他体会到时光迁移而过后身体深处留下的同频共振。

年少时的心动如同烈阳灼热直接,而现在这心动像积攒了浓重水汽的云团,在这一秒终于降下倾盆大雨。

时初刚才因为花瓣枯萎而沮丧的心情在秦煜接过花之后顷刻间转换为欣喜,可随之他又郁郁道:“本来有一颗种子,才刚长出小苗,可惜被弄坏了。幸好我当初为了更好地观察洋桔梗的生长情况,还去培育基地买了几盆已经长出来的花苗,那个开花时间短,这朵花就是花苗长出来的,如果种子没……”

“时初。”秦煜打断了他,“如果我是你,这些话我就留到后面再说。”

忽然被打断,时初还没反应过来,他愣愣地说:“那现在干什么?”

秦煜:“过来吻我。”

时初动作顿住了,然而不到一秒,他直起上半身,抬起一条腿半跪在座椅上,用受伤的那只手撑住座椅靠背,另一只手揽住秦煜的后脑勺,俯身亲了上去。

旁边的年轻警察干咳一声,终于舍得移开了他的视线。

作者有话说:

吉——时——已——到——,送——入——洞——哦不好意思忘了不让写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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