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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穿成残疾大佬的反派渣妻 李思诺 9720 2024-04-26 19:57:36

要不是在开车, 程星可以用脚趾抠出一整座魔仙城堡。

姜瓷宜念到一半,程星刚好在路口停下, 耳朵红得滴血,“别念了,行不行?”

一双温柔的眼睛落在她身上,带着几分哀求。

姜瓷宜莞尔:“害羞?”

程星:“……这真的是一种凌迟。”

怕她不信,程星补充道:“不信我回去把你的信读给你听。”

姜瓷宜利落地合了纸,“开车吧。”

程星:“……?”

不得不说, 姜瓷宜这方法让人尴尬,但是熟得快。

程星感觉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熟了,是熟得透透的。

起码不会像早上那样刻意避开这个话题, 反而饶有兴致地问她:“你后来为什么没转专业?”

她记得那时候瓦片给她写信说不喜欢这个专业,血淋淋的, 身体受不了,正准备转专业。

在她的认知里, 瓦片肯定是转了专业的。

姜瓷宜也很淡然地回答:“你说人生是选择题,选什么都对,所以我就想试试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试出来了, 她的极限很高。

如果不是这场车祸, 她大概会成为江港最年轻最受瞩目的法医。

实际上, 已经是了。

江港培养法医的体系很复杂,而姜瓷宜是规则之外的人。

得益于机缘也得益于她的聪慧。

程星说:“果然,你不是个能轻易被打倒的人。”

话题打开,她们能聊的就变多了。

姜瓷宜问起程星外婆院子里的柿子树, 问她后来读了什么, 是不是申读了研究生。

程星说:“对,直研了。”

说完之后才一顿, 这不就明晃晃告诉姜瓷宜,她和原主不是同一个人?

但系统也没提示她违规。

意思这是可以的?

下一秒,脑海中就响起那道熟悉的机械音:【嗷呜!恭喜宿主,攻略进度80%,获得港币20万元。请再接再厉呦~~】

【Ps:已为您打开某些权限,请适度使用。】

【Ps:距离攻略结束时间还剩31天,请珍惜。】

【Ps:任务1 帮助女主姜瓷宜认亲,完成度10%;

任务2 治好姜瓷宜的腿,完成度60%;

任务3 替原主赎罪,取得姜瓷宜的原谅,完成度80%;

任务4 讨姜瓷宜欢心,让她重新成为耀眼的姜法医,走回故事主线,完成度30%;

综合评定,任务完成度50%,还请继续努力。】

【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任务可以!】

系统在评定完她的等级之后,还说了句不痛不痒的鸡汤。

以为这样就能鼓励到她吗?

不行的。

在看到所有分任务的完成度以后,她心都凉了。

之前系统从来不提示这些,没想到攻略度到80%之后,会解锁新的提示模式。

甚至她回到汀兰公馆之后看到手机上莫名多出来一个数字:31。

程星试过关闭,但没有入口。

意味着系统强制给她敲响了任务的倒计时。

但系统说过,攻略度到80%以后就可以对姜瓷宜说另个世界的事情了。

程星还在思考要不要暴露系统的存在,系统已经捕捉到了她的意识进行阻止。

【嗷呜!星际命管局的存在不可对外言说,轻则警告重则脑死亡。】

程星:“……”

只能放弃。

姜瓷宜应该已经猜到她和原主不是同一个人,毕竟两人做了那么多年的笔友。

也算是云参与了对方的成长过程。

她的成长轨道和原主完全不同。

而且姜瓷宜已经很久没试探过她了,心里应该有了答案。

现在她再突兀地提起这件事,很……奇怪?

是的,很奇怪。

程星便没主动提,只顺着姜瓷宜的话题跟她聊了些话。

在她试图提起顾清枫,并且暗示姜瓷宜很可能和顾清枫有些关系时,再一次收到了警告,并且系统这次做得更绝,直接进行了记忆抹除。

程星在帮助姜瓷宜认亲这一点上,仍旧毫无进展。

她思考了很久,怎么才算是正确过程正确答案呢?

原书中姜瓷宜是被家人找到的,但具体是谁没有写。

不过在姜瓷宜回家之后,顾家和沈家的关系变好很多。

按照一般小说的套路,这种情节高光点应该是放在女主身上的,也就是姜瓷宜未来的妻子沈晴雪。

想到这个可能性,程星心里不太舒服。

纵然从开始就知道她和姜瓷宜这段感情就是她偷来的。

是她放纵了自己的情感,未来还是要将姜瓷宜还给沈晴雪的。

因为姜瓷宜要走到自己的主线上。

能有这段时光对她来说已经该满足。

可她一想到,未来姜瓷宜会对另一个人笑,会在另一个人怀里睡着,整颗心都像是泡进了柠檬汁里,酸得不行。

光是想想就难过。

但她不能不想。

她更舍不得的是任务没完成,小世界爆炸,可能会有另一个姜瓷宜,但都不是她认识的这个。

程星感觉攻略姜瓷宜这两个月来,更像是一点点剥开姜瓷宜的面具。

一层又一层。

她要留住她的阿瓷。

程星深深呼出一口气,将这个可能性列了出来。

如果说认亲的关键在沈晴雪,那她会在什么情况下帮助认亲呢?

原书中姜瓷宜一直被关在阁楼奄奄一息,跟沈晴雪连面都没见过,难不成是沈晴雪一直在追寻顾家失踪女儿的信息?

还有一种可能,是认亲需要剧情触发。

就像徐昭昭的死亡。

徐昭昭去世之前的行为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但只导向了一种可能——结果不可逆。

所以像这种关键节点,一般都要由人物状态触发,那就只可能是姜瓷宜濒临死亡。

但很快,程星又否认了这个猜想。

如果濒临死亡是认亲剧情触发的关键点,那当时姜瓷宜被徐昭昭绑架带去海里,送进ICU的时候,就应该触发了。

程星列出了多条可能性,最终的落脚点都在沈晴雪身上。

想要解开认亲这个死局,就只能从沈晴雪那儿下功夫。

问题是,程星现在连沈晴雪的联系方式都没有,根本不熟好吧?!

重新陷入僵局。

-

晚上九点,纪羡吱推开别墅厚重的门,菲佣齐齐朝她躬身:“纪小姐。

纪羡吱咬了下唇,没说什么。

她之前也跟她们说过很多次,她不是什么千金小姐,不要这么喊她。

但菲佣们都是领沈小姐工资的人,所以也只听沈小姐的话。

别墅内干净得一尘不染,灰冷色调的装修风格透露着庄严肃穆的气氛。

纪羡吱进门之后将包放在沙发上,捧起茶几上的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吱吱。”

纪羡吱一口水呛在喉咙里,弓着腰咳起来,整张脸咳得通红。

她感觉身侧的沙发塌陷,有熟悉的香水味传来,一只手拍在她背上帮她顺气。

纪羡吱余光看过去,能看见沈小姐的下颌线,还看见她拧紧的眉,忙不敢再咳。

但这种生理反应哪是自己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住啊?

越是想要憋回去就越咳得厉害。

纪羡吱眼泪都咳了出来。

等到停下来时,嗓子又痒又疼,也不敢说话,低垂着头,手指抠在牛仔裤上,快要抠破一个洞。

“吱吱。”沈晴雪冷声喊她。

纪羡吱嗯了声:“沈小姐。”

沈晴雪的表情更凝重些,看上去有些不高兴。

“你喊我什么?”沈晴雪问。

凑近了,纪羡吱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酒味,被香水味遮盖,似有若无地飘过来。

即便如此,她也不敢抬头看,只抿了抿唇,低声喊:“姐姐。”

带着怯意。

“今天去做什么了?”沈晴雪见她好了,往后瘫在沙发上,揉了揉眉心,语气也变得慵懒:“回来得有些迟了。”

纪羡吱说:“去公司面试,又回了趟学校。”

“面试结果怎么样?”沈晴雪问。

纪羡吱顿了下,想起今天程小姐温柔地跟她说,你是个有价值的人。

泛怯的脸上顿时染了笑意,“还不错。”

沈晴雪看向她的侧脸,纤长的手指划过她笑的弧度,轻轻在她脸上掐了一把:“吱吱,你为何笑?”

一句话问得纪羡吱打了个哆嗦。

纪羡吱微微抬头,收敛笑意,伸手搭在她腿上,带着几分讨好:“我今天面试成功了,开心。”

“你不签公司也可以。”沈晴雪说。

“但我想演戏。”纪羡吱说:“我喜欢演戏,你知道的。”

许是沈小姐喝了些酒,说话时总愠着微醺,懒洋洋地,脾气也温和许多。

以往也有这种时候,纪羡吱会趁机跟她多要一些自由,譬如学喜欢的专业,演喜欢的戏。

但她从未让沈小姐插手过她的事业。

她知道沈小姐很厉害,大手一挥给她砸几部女主戏也不是问题。

曾经在拍《春庭晚》时,沈小姐来探班,不过是探另一个女生的,当时对方演女二,大家都说她攀上了高枝,全剧组的人都对她恭恭敬敬的,生怕得罪了对方。

那时她站在远处,看沈小姐冷冷地站在一旁,听大家说沈小姐家世如何之好,她又多么高高在上。

总有人前赴后继想跟她,但沈小姐从来不给眼神。

从那时纪羡吱就知道,攀着沈小姐很容易就能一步登天。

但沈小姐对她已经很好了,纪羡吱不敢再要更多。

她也知道,这样的自己是不配进入沈家高门的。

所以往后沈小姐结婚,她会断开和沈小姐的联系,希望能体体面面地离开。

那就不能放弃她的事业。

演戏虽然现在钱挣得不多,但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纪羡吱也不奢求能像程小姐说得那样大红大紫,能混口饭吃,让她过得还不错。

要是可以,攒钱买一套自己的小房子,养一只猫,再养一条狗,天气好的时候牵着它们去晒晒太阳。

可能不会再有爱人,但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平平淡淡。

或许哪天会在新闻里再看见沈小姐的消息,她也只会祝沈小姐往后平步青云,幸福美满。

纪羡吱的小算盘在心底打得噼啪作响,但什么都不敢跟沈小姐说。

也只能在沈小姐喝醉之后心情好的时候,得寸进尺一步,再一步。

“吱吱。”沈晴雪摸着她的头发,就像在摸一只温顺的猫,“你今年多大了?”

“21。”纪羡吱说。

她认识沈小姐的时候,才17岁。

一转眼已经四年过去。

“长大了。”沈晴雪眯着眼说:“头发最近没打理?毛毛躁躁的。”

“昨天洗头发忘记用护发素了。”

菲佣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撤离,偌大的空间里也只剩她们俩。

纪羡吱看她今日心情好,自己也开心,仰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脱了鞋上沙发窝进她怀里,沈晴雪顺势将她搂紧,抱过来在她额头吻了吻。

很自然而然的动作。

纪羡吱却喜欢极了。

她知道自己对于沈小姐来说是捡回来的小玩具,跟只流浪猫似的,但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所以偶尔在这种时候,在沈小姐不经意间的动作里,纪羡吱会觉得沈小姐对自己也是有那么一点喜欢的。

可能只有一点,但也够了。

纪羡吱从小到大没得到过爱,能遇上沈小姐这样的人救了她已经足够。

不敢奢望太多。

她温顺地蜷缩在沈晴雪身边,手指也轻轻勾动她的发梢,在自己的手指上打圈:“你今天洗头发啦?”

“嗯。”沈晴雪说:“参加了一个酒局。”

“是上次我推荐你用的那瓶洗发水吗?”纪羡吱说:“很香。”

沈晴雪揽着她,捏着她的耳朵摩挲,又搭在她侧颈:“你上次给的,没用完。”

“好耶。”纪羡吱心里乐开了花。

洗发水是她上次发了片酬之后给沈小姐买的,奢侈品店的东西她连购买资格都没有,只能买些日常用品。

之前沈晴雪用的那款洗发水味道带着几分檀香,她觉得太冷清了。

所以在店里买了这款,对她来说也很贵,花掉了半个月的片酬。

五百毫升的洗发水要三千多块,但想到是送沈小姐,她亦狠心买了。

买之前以为沈小姐不会用,但她竟然用了。

纪羡吱在她发尾嗅了又嗅,跟只小狗似的,鼻尖都碰到沈晴雪的脖子了。

沈晴雪在她下巴上挠挠,“闻个没完?”

“我喜欢嘛。”纪羡吱的脸缩进她脖子里,声音闷闷的。

“是喜欢味道,还是喜欢我?”

空气中有一瞬的沉寂。

就像泡腾片扔进水里,随即咕嘟咕嘟冒起泡泡。

纪羡吱说:“都喜欢。”

在这种时候,纪羡吱总觉得所有一切都美好得像一场梦。

沈小姐也会说让她别拍戏的话,会给她银行卡,会问她想吃什么,她却觉得有沈小姐在便是最好的。

怕是怕的,爱也是爱的。

纪羡吱在床上像一尾遇水的鱼,柔软腰肢跃动,手中捏着揉皱的床单,怕声音太大会咬下唇,咬枕巾,但都会被沈小姐拿走。

她双眼泛着红,软着声音求:“沈小姐,你轻些。”

“叫什么?”沈晴雪眼尾会染一抹情|欲的红。

“姐姐。”纪羡吱口中咬着的枕巾被扯掉。

沈晴雪会恶劣地将手指掠过她的唇瓣,揩那一抹樱红,抵住她的贝齿。

结束已是凌晨三点,纪羡吱像脱水了一样蜷在床上沉睡。

沈晴雪放在床头柜的手机嗡嗡震动一声,她看了眼屏幕便从床上坐起来。

纪羡吱眼角还挂着一滴晶莹剔透的泪,一只手没安全感地抓着她的手腕,但只抓了一点点,稍稍用力便可以抽身。

沈晴雪瞟了她一眼,起身从柜子里拿了套真丝睡衣换上。

平常夜深她做什么纪羡吱都能察觉,但今晚纪羡吱是真的累狠了,只是轻轻皱了下眉,也没醒来。

沈晴雪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会儿。

外边起了风,无情地拍打着窗棂。

纪羡吱两条胳膊和腿几乎都露在外边,身上被折腾地没几块好地方。

沈晴雪还记得自己没那么用力,知道她体质特殊,早已放轻了力道,但她还是身上像被打了一顿似的。

沈晴雪走过去给她盖上被子,关掉了床头那盏昏黄的灯,关门时下意识停了一下。

书房里已经有人在等,沈晴雪头发随意盘起来,穿一身浅色真丝长袖睡衣,径直走到书桌前,从桌上拿起一支烟咬嘴里,周身冷清严肃。

“嘭——”

银质打火机点燃烟,她轻吐出一口气,“查出来了?”

“这是纪小姐昨天的行程。”秘书将一份文件递过来。

全都是打印出来的照片,还附带了一个U盘。

纪羡吱从上午到下午的行程都附在其中,顺带还有跟她谈笑那个人的资料。

——程星。

沈晴雪翻完照片和资料,又把她们在咖啡店的监控看了。

声音没有收录进来,但从视频来看,两人相谈甚欢。

沈晴雪的眉心快皱成一个“山”字,资料都翻完之后,重重甩在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脸色极其不佳。

“所以最后定下来了?”沈晴雪问。

秘书说:“起初被拒绝,是程小姐在其中斡旋,程总那边已经吩咐人去拟合同了。”

“她原来那个经纪人怎么说?”沈晴雪又问。

“林季当然不愿意放过纪小姐,还在为纪小姐联络徐导,但圈内都知道,徐导基本上都……”秘书顿了下。

沈晴雪吐出一圈烟雾:“说下去。”

“圈内盛传,做过徐导女主的,基本都上过徐导的床。”秘书尽职尽责地说:“我去查了一下,十之八|九为真。”

“林季不能要。”沈晴雪说:“这圈最好也别让她呆了。但问星……”

沈晴雪本想从中搅和,反正能不能签也都是她跟程子墨打声招呼的事。

她如果开口,程子墨也不会不卖她这个面子。

但脑海中忽然闪过纪羡吱今晚那句:“我喜欢演戏。”

如果真要走这条路,问星传媒会是不错的选择。

起码程子墨家大业大,干不出逼小姑娘陪酒的事儿。

只是,她养的猫,长大了就跑出去成野猫了可怎么办?

沈晴雪的烟抽完,烟屁股烧手指了才甩掉。

手指泛红,秘书立刻上前紧张关心,沈晴雪却甩了下手指:“没事。”

“让她签吧。”沈晴雪说:“由她去。”

她养的,能跑到哪儿去?

家养的猫胆子小,不敢跑远。

“那程小姐这边……”秘书请求指示。

“查一下。”沈晴雪的手指点着资料上程星的照片,“她跟陆家二小姐陆琪有些过节。查下她们到底什么过节,还有青宇高中里陆琪和姜瓷宜的事。”

“好的。”秘书又递上另一份资料:“这是您吩咐查到的当年火灾的信息。顾家所有的消息都瞒太紧了,那场火灾虽然当时闹得很大,但顾家后续回收了所有的报纸,切断了信息源,能查到的资料很少。”

“不过我打听的时候听说了一件事,当初三小姐认回来以后成天不出门,整个人状态很不对劲,听当初在顾家做工的菲佣说,有天三小姐咬了大小姐的手臂,还自己磕在玻璃上,把头磕得头破血流。”

“顾家封了所有菲佣的口,火灾之后换了一批新菲佣,根本原因是姜太太因为火灾患上了哮喘,顾大小姐也因此憎恶起了认回来的三小姐,最后如果不是姜太太坚持,大小姐可能连顾家祖坟都不让三小姐进。”

“那火灾呢?”沈晴雪问。

秘书说:“火灾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三小姐犯了疯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点了火,那天风大,火势蔓延得很快;还有一说是有人潜入顾家放的火,三小姐在内接应。”

“顾家得罪了什么人,还要专门放把火?”沈晴雪又点了一支烟,目光深邃。

“早年顾太太是国际知名医学教授,而姜家再往上数也不干净,后来大环境改革,这才洗白了的。具体是得罪的哪里就不知道了。”

秘书说完之后又道:“但我们又找到一个菲佣,说已经去世的三小姐应该不是真的三小姐。”

“什么?”沈晴雪顿时清醒。

“这个菲佣年纪大了,说话也不利索,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她的话能不能听。”

“说来听听。”

菲佣早年是跟在姜太太身边贴身伺候的,后来寻回来三小姐,是一个很出名的私家侦探给找回来的。

姜太太当时太高兴,连亲子鉴定都没做。

还是大小姐精明,私下找人去做亲子鉴定,发现是真的。

菲佣也打心底里高兴,当年也是她看着三四小姐出生的,结果三小姐被人偷走,四小姐也过了一段时间无人问津,被忽略的日子。

三小姐寻回来以后顾家好了一段时间,气氛和乐融融。

菲佣又被派去照顾三小姐,倒是心里没什么怨,但三小姐特别喜欢吓人,到了夜里要么坐在窗边,要么坐在镜子前,把所有头发梳到前边,等别人来叫她的时候就转过来朝别人笑。

菲佣那段时间被吓得晚上都不敢出门。

但她又细看了三小姐一段时间,发现三小姐长得有些奇怪。

不是说她长得不漂亮,是跟姜太太不像。

顾家有些特殊。

顾绫和姜若辞是自由恋爱,当初推了家里的娃娃亲,硬是不顾一切结了婚。

甚至为了结婚先怀了孕。

两人也很公平,都舍不得对方吃苦,所以最后一人生了一胎,还都很凑巧地都是双胞胎。

现代科技已然很成熟,像她们这样的情况也不少。

不过大多也都只定一个人生。

因为怀孕前和怀孕时都要进行特殊调理,是个还挺麻烦的过程。

但她们偏偏大反其道,算是豪门中难得一见的爱情。

沈晴雪见过,她们是真的恩爱。

像是陈茶,时间越久越纯粹。

大小姐和二小姐是顾绫生下来的,有姜若辞25%的基因,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她俩作为双胞胎,跟顾绫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而三小姐和四小姐是姜若辞生的,有顾绫25%的基因,也可以忽略不计。

四小姐和姜若辞长得很像。

三小姐是漂亮,但跟谁都不像。

哪怕是和异卵双胞胎的四小姐也不像。

菲佣当下就有些生疑,有天回家里吃饭看着自家孙子,跟儿子提了一嘴,儿子说:“你觉得不对劲就做个亲子鉴定呗,万一真不是呢。”

“丢了那么多年,一般是真难找回来。她们家那么有钱,万一是来专门骗钱的呢?”

菲佣一下就被点醒了,她瞒着所有人找她做医生的外甥女,拿了姜太太和顾太太的头发和三小姐的头发做了两份亲子鉴定。

结果还真不是。

菲佣不敢跟两位太太说,怕她们失望。

思来想去,只敢跟大小姐说。

但巧的是,她刚跟大小姐说完没多久,顾家就发生了火灾。

火灾迅猛,菲佣没找到大小姐。

后来大小姐是从上了锁的柜子里爬出来的,手里拿着把斧头,被火烧得铁红,刚二十岁的大小姐冲进火场把还在睡觉的二小姐和四小姐救了出来。

最后只有三小姐在那场火灾里去世了。

大小姐也差点没了命,到现在也不能闻烟味。

后来菲佣被解雇的时候,大小姐给了她很高一笔费用,让她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

菲佣说:“我都快死了,但我总觉得两位太太被瞒得冤,尤其姜太太,只要四小姐给她打电话,挂断电话后总要哭一场,偶尔给我打电话也哭。”

秘书平静地讲述完这个故事,事实上老菲佣头发花白,戴着一口假牙,说话也漏风,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大概用了三个多小时才说了个不算完整的故事。

是秘书自己润色完整的。

沈晴雪听完之后,曲起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思考片刻:“这么说,顾清秋一直都知道死的不是三小姐。”

“应该是的。”

沈晴雪笑了。

为了不和她扯上关系,顾家也算够费心思的。

“那咱们……还找吗?”秘书说。

“顾家都找不到的人,我们能找到?”沈晴雪挑了下眉。

秘书莞尔:“我在侦探界有个朋友,把资料给她之后,她今天给我打电话说,那个孩子应该被丢在了江港偏南那边,我顺着去查了查那段时间的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拢共一百多个,又找了入学成绩记录,最终筛出了这四十个。”

沈晴雪没想到他还真查了。

但——

“你对这事儿这么上心?”沈晴雪一边翻看资料,一边淡淡瞟他一眼。

“您和三小姐有婚约。”秘书说:“要能和顾家联姻,您在公司内的声望应当可以高过大小姐,这样,您应当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腹背受敌。”

“所以这么着急是吧?”沈晴雪匆匆翻完,在资料上看见了青宇高中四个字。

然后又看见了姜瓷宜的照片。

这张脸真的太像了。

跟年轻时的姜太太七分相似。

只是姜太太常年都很温和,脸上常挂着笑,跟谁说话都温温柔柔的。

但姜瓷宜像一块冰。

沈晴雪还记得当时跟她打招呼,那双眼睛冷冷地看过来,像是能杀人一样。

不过当时自己很欣赏她,一种说不上来的,直觉。

所以才会主动跟她说话。

沈晴雪看了眼资料,一些想法从脑海中浮现。

直接锁定了人让秘书去查。

“姜瓷宜的东西你让人去搞定。”沈晴雪说:“姜珊明天回国,我会去接机,想办法拿到她的头发。”

秘书得了令离开,但在走到门口时忽地顿住:“如果她真的是三小姐,您……”

“接回顾家。”沈晴雪说:“这一直是姜姨的一块心病。”

“那您和三小姐就要履行婚约了。”秘书说。

“所以呢?”沈晴雪坐在宽大的老板椅里,语气慵懒:“你想说什么?”

“那纪小姐,您要怎么处理?”秘书沉声问。

“总有去处。”沈晴雪说。

秘书顿了顿:“怕您到时候舍不得。”

“砰——”

一方砚台直接砸在门上,差一点就砸到秘书的背。

秘书却连头都没回,只温声说:“若是想清楚了,您该早点安排。”

回答他的,是一个笔筒。

这次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却闷声没说,拉开门走了出去。

-

程星和姜瓷宜回家吃过晚饭之后,周姐见她们都没什么事儿,这才提醒道:“小姐,马已经送来了。”

“什么马?”程星果然将这件事忘了个干净。

“昨日您从马场订的马。”周姐特别任劳任怨,只要小姐日常保持这种状态,别说让她们养马,就算开个动物园都不是什么大事儿。

只要不像以前那样喜怒无常就行,日常就是揣摩小姐的心情。

从小姐把头发染回来以后,就像变了个人。

周姐现在看小姐,越看越喜欢。

看姜小姐,更喜欢。

因为细究起来,还是因为和姜小姐结婚以后,去过一趟医院,回来后整个人都正常了。

所以姜小姐才是这个家的贵人。

周姐特拎得清,每次太太打电话过来问,她都猛夸一通姜小姐。

而且姜小姐确实好,虽然话少,但说得都很有用,对她们也都很温和,特别是将小姐训得……乖巧又顺眼。

所以周姐对这两匹马的态度也特好,后花园直接辟了块地给它们玩,上好的草料堆在旁边,把原来种在那儿的月季都拔了。

甚至又从国外进了些玫瑰,准备明日种在小姐们卧室窗外,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娇艳欲滴的玫瑰。

周姐带着她们走到后花园,汀兰公馆的后花园没有程家老宅那么大,但也不算小。

即便如此,两匹马在这花园里还是显得高大威猛。

那匹白马大概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像霜打了的茄子似的,任凭小棕怎么说话也不理会。

哪怕小棕专门犯贱用蹄子踢她,她都不为所动。

程星推着姜瓷宜走过去,一边走一边给她讲两匹马之间的爱恨情仇。

走过去以后,小棕看见程星,高兴得朝前冲,幸好被栅栏拦住。

程星朝她推掌:“可别,你要冲过来我就废了。”

小棕嘶鸣一声,像在诉说自己的不高兴。

程星走到白马前边,“嘿,还失落呢?你已经换主人了。”

白马:“……”

姜瓷宜在一旁道:“这匹白马还挺好看。”

“喜欢?”程星大方地说:“送你了。”

“这之前是陆琪的马?”姜瓷宜问。

程星顿了下:“是的。你是不是膈应?膈应的话我给你换一匹。”

“膈应什么?”姜瓷宜看着它,眼底隐隐有兴奋之感,“这是你光明正大赢来的。”

“对。”程星拍拍白马:“我给你赢的战利品,要不要骑一下?”

“我可以吗?”姜瓷宜的手捏着轮椅把手,有些跃跃欲试,却又不敢。

“当然可以。”程星打开栅栏,把白马牵出来,“我拉着你。”

虽然不能驰骋,但可以骑来走走 。

姜瓷宜的腿还不能稳定站立,但站个几秒钟是没问题的,她自己站起来,“你抱我上去。”

她站起来的时候,一旁的周姐惊呆了,“小姐你……你可以站起来了?”

周姐眼里都闪动着泪花,“可喜可贺,您真的站起来了。”

“会好起来的。”程星骄傲地说:“阿瓷以后还能跑能跳呢,周姐,出息点。”

周姐一时间没崩住,一边哭一边笑道:“是我没见识了。这真是个好消息。”

程星一把将姜瓷宜举着,用尽全身力气,让她踩着脚蹬上了马。

普通人一跨就能坐上去的马鞍,她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缓慢跨过去。

但最终也跨过去了,这意味着她可以自由控制自己的腿。

姜瓷宜坐上去以后,程星走在马前边。

马场专门留了人在这候着,防止马惊。

但这些马驹也是没什么野性的,跑起来快,但很容易驯服。

程星牵着白马,凑在她耳边说:“我给你找个新主人,漂亮大方,对你还好,你好好走,她满意了我给你吃上好的草料,每天都给你吃饱饱。”

她声音压得很低,像是跟马在说悄悄话。

姜瓷宜问:“你在和她说什么?”

晚风轻拂,夜色撩人,楼上灯光和月色摇摇晃晃地打在人身上。

程星回头灿然一笑:“我说马上坐了个美人,让她好好服务。”

姜瓷宜:“……贫。”

程星牵着姜瓷宜走了一圈又一圈,姜瓷宜却不想让她太累。

但程星看出来姜瓷宜还没尽兴,所以找借口说:“我刚吃太撑了,现在刚好消消食。”

姜瓷宜坐在马上,恨不得双腿用力让马腹受力,尽情地跑上一圈。

但她腿不行,场地也不够大。

程星问她:“我记得你以前说想骑马来着,有没有去?”

那时程星去草原旅游,回来以后也给瓦片写了信,瓦片说我家这边没有草原,但我也想骑马,我只在电视剧里见过骑马,骑马的感觉很酷吗?

程星说,两条腿很疼。

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瓦片有没有实现她的愿望?

程星也没想到,禾苗有朝一日可以面对面问出这个问题。

就像是在空谷里听到了回音。

姜瓷宜说:“现在骑到了。”

程星怔了片刻,随后反应过来,但笑着调侃:“看来我是大梦想家。”

姜瓷宜:“……”

一直骑到帮忙复健的老师过来,程星才抱着姜瓷宜下来。

姜瓷宜两条腿还有点软,但却很开心。

就连复健都更拼命。

等老师离开之后,姜瓷宜简单冲了个澡就开始泡药浴。

程星等她泡完,才开始给她按摩和针灸。

全套忙完之后已经又过了十二点,又是新的一天。

但难得,程星今晚给姜瓷宜针灸结束时,姜瓷宜还没睡着。

程星简单冲了个澡出来,上床时姜瓷宜还在给人发消息,但她一上床就把手机扣了过去。

程星笑着问:“聊什么呢?”

“跟一个老师交流了一些问题。”姜瓷宜笼统地说。

两人平躺在床上,中间只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莫名地,安静了十几秒。

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不知是谁先笑了声,两个人莫名其妙地笑起来。

“你笑什么?”程星问。

姜瓷宜说:“不是你先笑的吗?”

两人笑声又不约而同地戛然而止。

程星觉得气氛又开始朝尴尬的方向前进,及时制止,随便找了个话题:“你有没有想过继续回警署工作?”

“有考虑。”聊到职业问题,姜瓷宜顿时正经起来:“副局给我发过几次消息,都希望我能回去,学姐这边的实验也很快告一段落,但……”

她顿了顿:“你不觉得,一个做学者的妻子和一个做法医的妻子,前者更适合你这样的家庭吗?”

不喜欢程星的时候,完全不会管她的感受。

但因为喜欢了,所以会在乎她的态度,会思考她的人际关系。

程星却错愕:“为什么?”

“大概是学者听起来更有文化?”姜瓷宜挑眉。

程星:“……我家是有多缺文化?”

“确实,你研究生你不缺。”姜瓷宜说。

程星:“……”

她发现,姜瓷宜从知道她就是禾苗之后,说话总带着几分说不上来的阴阳怪气。

并不是真的嫉妒或怎样,更像是一个不太会和别人相处的人突然发现刚认识的人竟然是十几年前最好的朋友,没话找话的既视感。

有些怪,但能理解。

程星也顺着她的话说:“你对我读研是不是有什么意见?”

“没有。”姜瓷宜将被子往上拉了拉:“不敢有。”

“那就是有。”程星说:“允许你有。”

“有。”

程星问:“为什么?”

姜瓷宜:“……我乱说的。”

程星正要继续逼问,就想把她胡乱说话这一点纠正,就听她忽然一本正经地问:“那京市中医药大学7号宿舍楼真的存在吗?”

程星微怔。

那是她大一的宿舍楼,当时和姜瓷宜寄信的地址。

“还有琉璃巷,听上去就像编的。”姜瓷宜说。

那是程星家住了二十几年的巷子,哪里像编的了?!

但这个世界确实没有琉璃巷,没有京市中医药大学7号宿舍楼。

程星还专程跑过一趟京市,没能找到这个世界里她存在过的痕迹。

当初程星也搜索过瓦片寄信的地址,也都没有找到,但在这个世界找到了。

程星犹豫片刻,思考该怎么简单地把自己穿书这事儿很正经地说出来。

但这事儿听起来就很不正经。

突然出现一个人告诉你,你是这个世界的女主或者NPC,大多情况你会有两种想法:1她有病2她疯了。

但还没等她开口,姜瓷宜忽然自己摇摇头,像是自我说服一样,“算了,反正你在我眼前。你是禾苗,也是程星。”

说完之后姜瓷宜侧过来看向程星,小心翼翼地求证:“是吧?”

程星坚定地点点头:“是。”

“但我不是这个世界的程星。”程星轻呼出一口气说:“我和原来的程星不是同一个人。”

姜瓷宜微怔:“嗯?”

看上去反应不大。

程星就知道姜瓷宜早就知道这件事,所以耸了耸肩:“不过这个世界真的有琉璃巷,也有京市中医药大学7号宿舍楼。”

如果真的有离别,那程星希望姜瓷宜可以记得自己存在过。

不管三个月期限结束后,她去往哪里。

但希望姜瓷宜记得,她来过,她们曾相爱。

程星很认真地说:“我原来二十多年一直生活在京市。”

姜瓷宜看着她,眼神有些悲悯,随后往过蹭了蹭,窝进她怀里。

程星一时怔住,很快便抱住她。

“禾苗,你喜欢我吗?”姜瓷宜问。

程星微顿,声音囫囵,有些不好意思:“喜欢。”

姜瓷宜仰起头看她,“那,亲亲?”

程星:“……?”

这是什么走向?

姜瓷宜却已经亲过来,带着凉意的唇亲在她唇上,还咬了下她的唇瓣。

程星错愕:“啊?”

姜瓷宜很淡然,声音缱绻:“以后这些话只跟我一个人说就好了,不要说给别人听。”

程星心想她又不是有病,这种事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所以答应得很快:“好。”

但姜瓷宜却低着头抱紧她,心想该挑个时间让老师来趟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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