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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简初柒记得这少年,名叫沈韶,谐音“shao”也是小名叫小勺子,他听他母亲喊过他回家。

沈韶一家就在简家的隔壁,沈家的家境也非常不错。

要说简初柒是怎样与沈韶相识的,两家挨得近,偶然便认识了。

那时简初柒还傻乎乎的,被简明辰他们欺负得狠了,便偷偷躲到墙根底下哭,他也知晓不能叫母亲看见,不然母亲该难过了,小七不想让母亲也跟着一起哭。

他躲的墙根处恰巧挨着沈家,沈韶听见声音爬墙,看到他后从墙上跳了下来,又哄他又给他糖吃,之后有一次更是帮他不被简明辰他们欺负。

可以说沈韶是简初柒过往的回忆里为数不多的开心。

但是后来,他和周玉兰被赶去玉石村,就再也没有与沈韶见过面了。

“你、你真的不傻了吗?”沈韶仔细打量两眼简初柒,要不是站在简初柒旁边的男人瞧着有点可怕,他不敢靠近,这会儿就要凑到简初柒的面前摸摸瞅瞅了。

奇了怪了,小傻子居然能够变聪明,不过,这是好事啊。

估计也是因为这样,简家便把他给接回来了吧。

“诶,不对啊,简家的人昨儿个不是已经走了吗?”沈韶道:“你怎么没跟着一起回上海?”

他像是意识到什么,又跳了跳脚:“该不会他们又把你给抛下了吧,好坏啊,你别怕,我有钱,你拿着我的钱坐火车去上海找他们!”

简初柒:“没有,我是另外有事,明天再回。”

“哦哦,这样啊。”沈韶发觉是自己误会,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那你是怎么好的啊?”

“摔一跤,就正常了。”

“竟然还能够这样!”沈韶不禁瞪大眼睛。

简初柒:“是啊,神奇吧。”

“神奇。”沈韶点头,有些意动:“那你说,要是我去摔一跤,有没有可能变得更加聪明啊?”

简初柒状似思索一番:“嗯,这个嘛,万一你摔一跤,不仅没有变聪明,反而变得更傻了怎么办?”

沈韶啊了声,一脸你说得对的表情:“没错,是有这个可能。”

看来这个办法不能轻易尝试。

“噗。”陈四忍不住喷笑。

他们家七少爷明显是在逗这个沈少爷,可偏偏这个沈少爷一脸认真,居然是在真心实意思索这个可能性,这才真是哪儿来的小傻子吧。

沈韶莫名其妙地瞅了眼陈四,这人笑什么?

“啊对了。”沈韶一拍手,想起什么道:“还记得你被简家送走之前,我说要给你看一样东西吗?”

可惜那东西还没来得及拿给简初柒看,他和他母亲就被送走了。

“你等着,我这就回家去拿,不然明天你走了,就又瞧不见了。”

说罢,沈韶风风火火地转身跑回家。

简初柒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还没有吐出来,沈韶的身影就已经不见。

“跑得还真快。”

桓慕珩道:“他与七七的关系不错?”

“嗯。”简初柒道:“沈韶心思单纯,从前又帮过我。”

没过一会儿,沈韶便又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他双手揣在胸前,合拢,似乎是捧着什么东西。

然后他来到简初柒旁边,道:“你快看,是不是非常可爱?”

什么?简初柒疑惑低头。

就见沈韶小心翼翼地打开双手,里面竟有一个蜷缩起来的白色团子。

“刺猬?”陈四瞧了眼道。

沈韶:“是啊,我当时捡了一窝刺猬回来,这是最小的一个,我捧来给小七看一下。”

“奇怪,小碗平常很活泼的,这会儿怎么蜷起来了?咦,还在发抖?”

沈韶用手指拨棱拨棱白色的刺猬团子。

但那小团子却始终蜷缩着身体,背对着简初柒,身上柔软的刺尖都在颤。

沈韶不明所以。

简初柒却明白:“它叫小碗?”

“没错,我小名小勺子,它就叫小碗,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听?”沈韶得意道。

可是小碗这会儿的状态实在有点不对劲,沈韶摸了摸它,有些着急。

“是不是生病了?明明刚抱出来还好好的。”

“我来吧,它应该是怕我。”简初柒伸手道。

沈韶不解:“为什么会怕你?小碗胆子不小的。”

平时根本不怕陌生人。

简初柒心道:因为这可不是普通的刺猬。

他从沈韶手里接过名为小碗的小刺猬,在它越发颤抖时摸了摸,指尖好似溢出一点金芒,很快消失不见,隐没进小刺猬的身体里。

下一刻,小碗便抬起小脑袋,小鼻头嗅了嗅,黑溜溜的小眼睛瞅着简初柒,莫名透出几分害怕和十分乖巧,还有一两分希冀。

简初柒用指腹摸了摸它,轻声道:“乖,我知晓你是好的,不用怕,这算是送给你的小礼物了,再多你就承受不了啦,以后若是一直留在沈韶身边,记得保护好他。”

“唧唧。”小碗乖乖地叫了两声,随即对简初柒拜了两拜。

沈韶还未明白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这会儿见小碗两只小爪爪握在一起仿佛人一样拜拜,惊奇道:“哇,小碗你还会这个呢?!”

简初柒重新将小碗递回去,道:“善待它们一家子,沈韶。”

沈韶鼓了鼓脸,总觉得小七变聪明后,人也神神秘秘了,他抱好小碗说:“我会哒,你放心好了。”

之后沈韶见他们有事要忙,就离开了。

简初柒让陈四开门进入简家。

为什么要陈四开呢?

因为他没有简家大门的钥匙,而陈四只需要用一根铁丝就能够打开门锁。

进去后,陈四不由得问道:“七少爷,那小刺猬难道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简初柒:“你知道出马仙吗?”

陈四自然有所耳闻,他惊讶道:“那小刺猬是出马仙?”

出马仙,是原始宗教萨满教巫师传统的一种延续,指一些动物,例如狐狸、蛇、黄鼠狼等。

老话常说天地人神鬼,胡黄白柳灰,前面是上五仙,后头的是下五仙。

下五仙分别便是胡仙狐狸、黄仙黄鼠狼、白仙刺猬、柳仙蛇、灰仙老鼠,这些动物修炼成精,会附体人身,有断事治病的本领。

通常在北边一些人家会请五仙之一到家里来供奉,最容易请到的一般是胡仙和黄仙,白仙胆小,较之其它五仙很少会入普通人家里。

但白仙在五仙之中也是脾气最好、最善良的。

这沈韶好运,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带回了白仙,听他言居然还是一家子。

“那倒确实好运。”陈四点点头:“有白仙保佑,想必沈韶会一生顺遂。”

简初柒进了简家后便直奔后院的祠堂,有陈四在,祠堂的锁也被撬开,他推门进入。

见简初柒就站在祠堂的这些牌位面前不动了,抬头,目光端详,桓慕珩问:“七七,你想找什么?”

简初柒回神:“……在找,简家的秘密。”

“秘密?”

简初柒眼神定定地看着牌位,神色变换,声音轻飘飘:“是啊,秘密,原来是这样,居然是这样的。”

他蓦地走向这些牌位的后面,后面是墙,还蒙着一幕厚实的红布。

简初柒掀开红布,摸索一阵,不知按了哪块砖,突然齿轮转动的声音响起,那处墙壁竟然向一边移动了,而墙壁后则露出一个可以向下的通道。

桓慕珩:“简家竟还藏着一间密室?”

陈四睁了睁眼:“七少爷,你是怎么知道这墙壁后面……”

乖乖啦,七少爷简直神了。

简初柒:“因为我看到,有些牌位上面的线连接着这后面。”

牌位上的线?

那是什么?

桓慕珩与陈四跟随着简初柒走进去。

过了会儿,简初柒抱着一个东西出来,陈四手里也拿着什么。

桓慕珩:“七七,你还好吗?”

“我没事,二哥。”简初柒低头瞧了瞧,道:“原来简家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肮脏龌龊恶心。”

“等回去……我要让简家数倍奉还。”

……

晚上,简初柒的房间,“笃笃”——窗户被敲了两下,他从床上坐起,看向窗外。

“进来。”

“咯吱”一声,窗户被打开一条缝隙,然而外面却没有人,往下看,一个白色的小身影从缝隙处钻了进来。

它先是对简初柒拜了拜,紧接着竟口吐人言,像是一位老人,道:“求前辈救命。”

简初柒对刺猬开口说话不见意外,只是疑惑,这应该是小碗的长辈,怎么会过来找他?

这是一个足有成年人巴掌大小的刺猬,通体白色,但约莫是上了年纪,后背的硬刺有些微微泛黄。

它是小碗的爷爷,是被沈韶养着的刺猬之一,此刻深夜到访,也不知是为何事而来。

白天,在沈韶带小碗回去后,小碗就把事情告诉了他的爷爷白猬。

白猬是成精了的白仙,修炼已久,而它的后代里,也就它的小孙子小碗资质还算不错,其余的,寿命也就比普通刺猬长点,指望它们修炼成精是没可能了。

白猬检查了一下小碗的身体,然后大喜,这是有人赠与了小碗一团非常温和的灵气,有了这灵气,小碗未来的成就或许比它还要更好。

白猬心中感谢,又听小碗提及那人分别前的赠语,保护好沈韶,心道它们一家一定会好好庇佑沈韶,可是没有想到,今晚还未过去,沈韶就出事了。

“前辈,我在我这小孙子身上下了一道保障,可现在这保护碎了,说明他们正遭遇危险。”

白猬急切道:“我对这道保障心里有数,绝不是轻易就能破除的,白仙治病救人在行,可若对付鬼魅危险之类,却实在……还请前辈救小碗一命,也是救沈韶。”

白色的老刺猬匍匐在窗台上,对着简初柒拜了又拜。

它心里也是无奈,谁能想到今晚竟会发生这种事情,白仙听着厉害,可它法术不算高强,也就在治病方面有点能力。

它这小孙子难得有成精的资质,所以平时白猬对它多有看重,那保障下了可不止一层。

但如今它感知到,最后一层保护都已经摇摇欲坠了。

白猬很有自知之明,心道自己过去也没准救不了人,最好的结果就是带走它的小孙子,可才发誓要保护好沈韶……

所以,白猬就想到了白天小碗遇见的前辈。

这便算了算,寻着踪迹找来简初柒。

简初柒也不含糊,直接道:“你可知晓他们在哪里?”

白猬立即说道:“老朽这身上有带着一根小孙子的刺,我要算……”

“刺给我,我去找。”简初柒道。

等这老刺猬算出来没准已经晚了。

“是,前辈。”白猬马上在背后掏了掏,掏出一根比它背上的刺要短和细一点的小刺。

简初柒接过,一边算一边开门出去:“放心吧,会把沈韶和你的小孙子带回来。”

他有点奇怪,白天也未曾看出沈韶有血光之灾啊,怎么今天晚上会出事?

难道,有血光之灾的会是旁人?而这个人替沈韶挡了祸事?

总之,先找过去看看。

简初柒的身影很快消失不见。

白猬甚至来不及说要跟着一起去。

“前辈做事当真迅速。”它叹了一声,它这老胳膊老腿的,为了沈韶和小孙子也拼了。

就在白猬要跳下窗台时,突然,它的身体被一只手捏住。

“唧!”白猬一惊,转头。

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它为何都没有发现?!

桓慕珩垂眸打量,捏着白猬提起。

明明没有什么表情,可白猬却浑身一寒,脊背的刺根根竖起,似乎要刺穿这人的手心。

但桓慕珩却没有什么感觉,道:“七七去哪里了,带我去。”

……

要说起绥城沈家,被人津津乐道的是,沈父乃是入赘,但他与沈母十分恩爱,只有沈韶这个独子。

韶,寓意美好,在沈韶出生后,为了庆贺有这个儿子,沈父经常做些善事,以至于在绥城颇有贤名。

在沈母身体逐渐不好,沈父便接管了沈家的生意。

沈韶尚且年幼,沈父和沈母便让他们的养子帮忙一起打理。

说起这个养子,也有一段往事。

这沈家的养子名为沈容沣,早些年,夫妻两人在外面走生意,不幸遇到危险,幸好有这个养子相救。

而沈父又与这个养子一见如故,便与沈母商量,一起收了他为义子,带回家,取名为沈容沣。

当时沈韶已经是知事的年纪,突然多出一个哥哥,怕父母的宠爱被分走,还着实闹了一阵别扭,看沈容沣各种不顺眼,一直幼稚的欺负人。

好在沈韶生性善良,逐渐长大后也懂事了,渐渐察觉出沈容沣这个哥哥的好,就也不再讨厌他,只是时不时要与沈容沣作对,反着来,不想听他的话。

今天也是,沈韶贪玩,从外面回来晚了,挨了沈容沣一顿骂。

沈韶委屈:“你就会骂我!你说最近要带我出去踏青的,可你一直忙一直忙!你就骗我,敷衍我!沈容沣你坏!我再也不搭理你了!”

沈容沣揉揉眉心,道:“韶韶,我最近确实……”

“我不听!”沈韶捂住耳朵,积攒几天的委屈爆发,大喊道:“我就晚回来,你管我,哼!”

他说着,竟还往外面跑去,被宠坏的少年听不得沈容沣骂他,打算今晚就住在外面了,气死沈容沣。

沈容沣一惊:“韶韶!”

他追了出去。

两人你追我赶的,沈韶为了躲沈容沣,专门挑偏僻的道路跑,不知不觉间,他竟跑进了一处早已荒废的工地里,进了这栋破楼。

而沈容沣终于抓住他的胳膊,道:“韶韶,你别任性了,快跟我回去。”

他黑着脸想,沈韶最大的优点就是跑得快了,跟兔子似的,逮都不好逮。

幸亏韶韶体力不行,这才被他抓住。

“跟我回去,韶韶。”

“我不!你放开我。”沈韶不乐意地甩手道。

沈容沣皱眉,刚想说什么,就在这时,旁边倏地有一道黑影闪过。

“谁?!”他敏锐地转头。

沈韶:“沈容沣你别吓唬人啊,这里除了你和我,哪里有其他人?”

就是、就是这地方也忒黑了点,他这是跑哪里来了?

要不然……还是跟沈容沣回去好了。

“韶韶,我……”

“唰唰”——又是一阵诡异古怪的声音响起,这回是在头顶。

沈容沣倏地抬起头,这次那黑影没有一闪而过,而是就吊在他与沈韶的脑袋上面,四肢攀着横梁,一双漆黑森冷的眼眸恶意地盯着他们。

“啊!”沈韶一声尖叫,躲进沈容沣怀里发抖:“那、那是什么?!”

这怪东西有一身干瘪的皮肤,四肢瘦弱修长,像是被拉伸了一样,胳膊能比普通人长一半。

而它的五根手指像是干枯的爪子,牢牢镶嵌进横梁的木头里。

那张脸黑黢黢一片,没有鼻子也没有嘴唇,竟直接露出牙齿,此刻它正笑着,对两人露出猩红的舌头。

然后,在沈容沣警惕戒备的眼神中,它往下一扑。

沈容沣瞳孔骤缩,连忙带着沈韶躲开。

“韶韶,快跑。”

“这边,快跟我走。”

两人急忙往外面跑去。

可他们却是不知道,背对着的方向才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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